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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就业困难人员是如何界定的?

浏览: 来源:山东法制传媒网
  对就业困难人员是如何界定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第五十二条,就业困难人员是指因身体状况、技能水平、家庭因素、失去土地等原因难以实现就业,以及连续失业一定时间仍未能实现就业的人员。
  
  就业困难人员的具体范围,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根据本行政区域的实际情况规定。
  
  (作者:山东省济宁市汶上县人社局 郭嘉明 续萧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