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妇女儿童感受到司法保护就在身边
——山东聊城茌平区法院开展妇女儿童权益保障工作纪实
山东法制传媒网:(刁萌萌)近年来,山东省聊城市茌平区人民法院准确把握新时代妇女儿童权益司法保护工作的特点和规律,立足审判职能,坚持改革创新,扎实开展妇女儿童权益保障工作,长久守护妇女儿童的平安幸福,长久守护万家灯火通明,努力让妇女儿童切实感受到司法保护就在身边。
精准发力化解家事纠纷
多年来,该院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全面打造家事纠纷多元化解纠纷解决机制。2020年,联合区妇联在院机关和5处人民法庭成立“家事纠纷化解中心”“家事纠纷化解工作室”,聘任2名心理咨询师、25名家事调查员、18名家事调解员,指导他们积极开展诉前调查和调解工作。同时,加快配套设施建设,精心打造有利于柔性解决纠纷的“圆桌法庭”,配置家事调解室、沙盘分析室、单面镜观察室、心理辅导室、亲情观护室等设施,在温馨的“软环境”中传达和睦、友好、互谅的文化氛围,引导当事人有效沟通、缓解矛盾。
工作中,该院坚持“快立、快调、快审、快执”原则,在诉讼服务中心开辟妇女儿童维权“绿色通道”,同时开通立、审、执、鉴、保一站式服务。优化审判资源配置,在院机关及5处人民法庭选任具有一定社会阅历、掌握心理学知识、热爱家事审判的6名优秀法官组成家事审判团队。通过畅通分案机制,及时将涉妇女儿童权益案件交给家事审判团队办理,依法适用速裁程序,打造妇女儿童维权“高速通道”。
该院注重运用“背对背”调解等技巧,了解当事人各方的真实想法和“底线”,平衡各方利益达成共识,引导当事人理性平和地处理家事纠纷,让司法既有力度也有温度。家事审判团队成立以来,共受理一审家事案件745件,审结725件,结案率97.3%。其中,调解撤诉441件,调撤率59.19%;判决284件,判决率38.12%,无一例引发信访案件,真正实现了案结事了人和。
保障妇女儿童合法权益
俗话说:“清官难断家务事”。该院家事法官在审理案件时不仅关注案结事了,更重视情感心理和修复关系。除了常规阅卷和实地调查之外,家事法官还根据案件具体情况进行上门走访。在处理离婚纠纷、抚养或抚养费纠纷、变更抚养关系纠纷等涉及未成年子女的案件中,为了解孩子的抚养现状,考虑到熟悉的环境能够减少孩子的紧张,法官便到当事人家中询问孩子情况。
在该院振兴法庭受理的一起离婚纠纷案件中,双方当事人均为聋哑人。为最大限度地保护残疾当事人权益,家事调解员中的一位专业手语老师积极参与案件调解工作,为两位聋哑人士搭建起沟通的桥梁。截至目前,家事调解员已协助调解案件70件,为32名当事人进行心理辅导,照顾关怀35名未成年人,为40对夫妻进行了婚姻情感方面的专题辅导和教育。
该院要求法官在裁判文书制作中体现对妇女儿童权益的保护,肯定女性家务劳动价值、惩戒家庭暴力行为等,将“夫妻互敬、孝老爱亲、家庭和睦”等家庭美德融入法律文书,使裁判文书起到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良好效果。此外,不断探索建立夫妻共同财产申报、案后回访、心理干预等工作机制,持续关注判后妇女儿童生活现状。
关注未成年人双向保护
2022年1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正式实施。2022年5月,该院积极配合政府及其有关部门成立家庭教育指导站,建立家庭教育工作联动机制,共同做好家庭教育工作的创新司法实践。
该院少年法庭在审理一起性侵未成年人案件中,通过阅卷及与被告人父母交流,发现被告人父母平时忙于生计,疏于对孩子的教育,且放任被告人初中毕业即在外租房居住,长期处于无人监管状态;而被告人文化程度较低,法律意识淡薄,最终走上了犯罪的道路。针对被告人监护人监护失职的情况,承办法官向被告人父母发出《家庭教育令》,要求被告人父母调整工作、生活重心,切实履行监护职责,正确履行法定抚养义务,承担起家庭教育主体责任,密切关注被告人的生理、心理状况,引导被告人增强法治意识,做守法公民。
在未成年人审判工作中,该院对近年来性侵案件进行梳理分析,发现受性侵害的未成年人多为在校学生,遂向学校发出“加强未成年人防性侵教育,提高未成年人防范意识”的司法建议,避免更多孩子受到不法侵害。同时,积极落实法治副校长制度,选派10名法官到辖区中小学担任法治副校长,并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法庭开放日”“送法进校园”“邀请学生旁听庭审”等活动,着力构建“法院+学校+家庭”的工作格局,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和良好的司法关怀。(山东省聊城市茌平区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