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法制传媒网:(祝花 丁峰)我叫段小龙,现年55岁,中共党员,1990年8月大学毕业后分配到禹城市莒镇乡人民政府从事人民调解工作,一干就是34年,我把人生最美好的青春年华奉献给了人民调解事业。34年来,我坚守初心使命,扎根基层,默默奉献,小到家庭矛盾,大到突发事件,难到缠访闹访,危到群体械斗,我迎难而上,倾心为党排忧,热心为民解难,主持调解各类矛盾纠纷1988起,避免群体性械斗事件68起,防止“民转刑”纠纷23起,成功化解各类上访案件36起,挽回直接经济损失4600多万元,调解成功率99%以上。多年来,莒镇没有发生一起“民转刑”案件,群众的安全感、幸福感、获得感进一步提升。
2003年、2011年我先后两次被山东省司法厅授予“山东省优秀人民调解员”荣誉称号,2013年8月被司法部授予“全国模范人民调解员”荣誉称号,2017年9月被德州市政法委授予“全市金字牌人民调解员”,2019年5月被禹城市总工会授予“禹城市劳动模范”,2020年10月我所主持的莒镇人民调解委员会被司法部授予“全国模范人民调解委员会”,成为德州市唯一。2022年1月10日被山东省人民调解员协会评为山东省一级人民调解员。2022年11月17日我光荣当先为山东省人民调解员协会监事会监事。办公室里一面面锦旗、一摞摞荣誉证书、一排排集体奖牌,无不彰显了党和人民对我多年工作的赞许和鼓励,这更加坚定了我对人民调解事业和对人民群众的忠诚和热爱。下面,我结合多年来的调解经验讲几点心得体会。
一、加强法律学习,不断提升人民调解水平
我1990年8月大学毕业开始从事人民调解工作,这对于一个农学专业的大学生来说,无疑是一个全新的课题,我感觉工作起来比较吃力。世上无难事,只怕有心人。为了不辜负党和人民的重托,我在工作之余想方设法挤出时间,认真钻研人民调解专业知识,全面了解掌握调解技巧和工作方法,由“门外汉”尽快变成“行家能手”,很快就适应了人民调解工作。莒镇某村郑某因与邻居陈某发生宅基地纠纷,常年进京缠访,困扰党委政府多年,2018年3月我主动请缨,利用7天的时间巧妙地化解了历时17年的矛盾纠纷,双方握手言和,令人刮目相看。
打铁还需自身硬。为了更好地适应人民调解工作,我于2005年10月报名参加全国成人高考,以优异的成绩考上山东政法学院。我利用业余时间攻读法律,顺利通过了二十四门法律课程结业考试,取得了法学本科证书,为做好人民调解工作奠定了坚实的法律基础。
2020年5月28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颁布以后,我又夜以继日,如饥似渴地的精研民法典,原原本本地精读民法典二十多遍,民法典1260个法条他都能熟读成诵,对答如流。勤奋的学习让我掌握了民法典这部百科全书,丰富了法律知识,增强了工作技能,提高了依法调解和化解矛盾纠纷的能力和水平。通过学以致用,把学到的民法典知识巧妙地运用到化解矛盾中去,成为当地名副其实的“法律明白人。”
作为一名普通的人民调解员,我的工作虽然不起眼,但在农民工、建筑商、包工头眼里我却是他们的“知心人”。我经常依法维护农民工的合法权益,敢于和拖欠农民工工资的老板斗智斗勇,不讨回农民工血汗钱决不罢休。2020年7月,莒镇社区楼房二期工程竣工之后,有56名农民工集体上访,要求楼房建筑商潘某给付拖欠的124.2万元血汗钱。在讨薪过程中,我先后三次接到恐吓电话,但在维护公平正义的路上,我不能退缩,必须把自身安危置之度外,五次到临沂与某建筑工程有限公司项目经理潘某进行协调沟通,向其宣传《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同时,协调当地劳动监察大队做潘某思想工作,最终圆满化解了这起拖欠农民工工资纠纷。
二、创新工作方法,努力化解各类矛盾纠纷
众所周知,禹城是大禹治水功成名就的地方。大禹通过疏导方法,根治水患,造福人类,建立了丰功伟绩。通过大禹治水,我得到启示,调处矛盾纠纷,要采取思想疏导方法。做人民调解工作,说白了就是做人民群众思想工作;化解矛盾,就是通过劝说、疏导方法,化解群众的思想症结。在此基础上,我创造性总结出“五步工作法”:第一步热情接待,稳控情绪;第二步洗耳恭听,摸清案情;第三步厘清事实,寻求突破;第四步思想疏导,解开心结;第五步秉持中立,达成协议。2020年在德州市电视台先后四次播放我的工作事迹和五步工作法,禹城市电视台转播,对我市人民调解工作起到示范引领作用。2021年7月21日,我做客山东广播电视台,在12316三农热线栏目,专题报到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的经验做法。这一切都收到良好的社会和法律效果。
2008年我受理了一起普通的离婚纠纷,莒镇某村王某要求与丈夫张某离婚。经询问,王某告诉我:“我刚结婚才28天,其实夫妻之间也没有什么矛盾。刚结婚头一天,夫妻喜入洞房,幸福美满。谁知第二晚上,刚熄灯休息,婆婆敲门说身体不适,让儿子到她房间照顾。婆婆隔三差五地这样做。我作为一个新媳妇守空房,既恐惧又彻夜难眠,因此,我想离婚。”
我听到王某诉说,获悉他们小两口离婚的真正原因在于婆婆不让他们过安生日子。于是我找到婆婆,说明来意。婆婆张口哭了起来,擦干了泪水诉苦:“段主任,我不瞒你说,我38岁时丈夫因病去世,自己带着年仅12岁的儿子张某艰难度日。几次想到改嫁,但又怕儿子在后爹手里受委屈,所以打消了改嫁的念头。现在儿子结婚了,我没有了后顾之忧。想改嫁,可儿子不同意。”我听了婆婆一席话,找到矛盾的症结在于丈夫张某不同意母亲改嫁。
找到症结之后,我马不停蹄做丈夫张某思想工作。我告诉张某,从法律层面上讲,按照《婚姻法》,你母亲有结婚的自由,任何人不得干预。从道德层面上讲,再孝敬的儿女也赶不上半路夫妻。你经常外出打工,不能及时照顾母亲,母亲婚后,也有伴关照,这样不更好吗?经过我的耐心劝说、疏导,张某终于同意母亲结婚。这样,张家又恢复昔日欢声笑语。
这个纠纷,我采取五步工作法,首先稳控王某情绪,之后在了解案情的前提下,关键是抓住张某不同意母亲结婚这个症结,对症下药,对其及时进行思想疏导,最后打开张某心结,化解了矛盾,挽救了一个频临破裂的家庭。可以说,思想疏导法是化解矛盾的“万能法”,适用于一切矛盾的化解。
三、舍小家顾大家,倾情人民调解事业
禹城市莒镇位于齐河、禹城、高唐、茌平四县市七乡镇交界处,特殊的地理位置决定了这里市场活跃,社情复杂,历来是矛盾高发区。为了实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矛盾不上交”工作目标,我没有节假日,无论刮风下雨,经常深入全镇95个村的田间地头、大街小巷、家家户户,深入学校、医院、商店、公司、企业、车间班组。在莒镇,哪里有矛盾,哪里就有我的身影。当地群众几乎每天都能看到我忙碌的身影。很多人问他:“段主任,您一心扑在调解工作上,能照顾上家人吗?”说句实话,为了千家万户和谐安宁,我忙于工作,哪有时间照顾家庭?我很愧疚自己的家人,从来也没有给家人足够的关爱。
常年单调而艰辛的工作,我患上了腰间盘突出,有时疼痛难忍,真想打退堂鼓,但看到那些悬而未解的矛盾纠纷,我认为作为一名共产党员要时刻以人民利益为重,不惜牺牲个人一切。这时,我一遍又一遍地的诵读孟子名言:“天将降大任于斯人也,必先苦其心志,劳其筋骨,饿其体肤,空乏其身……”工作上又增添了无限的力量。
2005年6月,我的妻子在下班途中因车祸头部受伤住进禹城市人民医院接受治疗,我不得不抽出一点时间护理妻子。可当时莒镇水牛李村修柏油路时,竟遇到一个非常棘手的难题。由于路面太窄,公路需要拓宽,正好本村陈某兴老汉的祖坟需要搬迁。就迁坟一事,镇村干部多次做陈老汉的思想工作,都无济于事。为赶工程进度,只得强行处理。当挖掘机开到坟前时,患有高血压心脏病、年逾七旬的陈老汉竟趴在坟头上阻工,虽然在场的干部拨打110,公安干警也没能及时处理好此事。我闻讯之后,心急如焚,左右为难,这边是惨不忍睹的妻子,那边是迫在眉睫的工作。关键时刻,我只能先说服妻子,让母亲先到医院照顾妻子,我急奔工作岗位,自掏腰包买了礼物来到陈老汉家。进门之后,我开始没有提迁坟一事,而是从家常谈起,逐渐提起迁坟之事,便说“修路多亏了党的好政策,这是造福子孙后代的大事,陈大伯,您说那坟怎么办?”陈老汉红着脸说:“明天我就迁坟,段主任,也就是你,别人谁来了也办不了。”事情就这样解决了。之后我返回医院,妻子赌气好几天不搭理我。
2010年10月的一天,我正在莒镇东赵村处理一起非常棘手的沉沙池征地土地补偿纠纷时,父亲突然打来电话:“爷爷病危,非常想念长孙。”我强忍悲痛,利用两天时间才把矛盾纠纷彻底化解。到家方知,爷爷已经去世多时。我因在爷爷去世前没能见到老人一面而泪流满面,长跪不起。
奥斯特洛夫斯基说过:“人最宝贵的是生命,生命对每个人只有一次,人的一生应当这样度过:当他回首往事的时候,他不因虚度年华而悔恨,也不因碌碌无为而羞愧。”30多年来,我怀着对党和人民深厚的感情,把最美好青春年华奉献给了人民调解事业。我在民情日志中写下这样一句话激励自己:“辛苦我个人,换来万家宁,我无怨无悔!”(山东省禹城市司法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