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法制传媒网:杜靓,女,1985年生,中共党员,本科,2007年6月毕业于山东经济学院金融学专业,2007年8月通过省委组织部选调生考试进入济南市历下区人民检察院工作,2010年通过国家统一司法考试,2015年8月开始从事公诉业务工作,2015年12月取得山东大学法律硕士学位,2019年5月进入第一检察部工作,现任第一检察部检察官。从事刑检业务工作8年来,该同志始终牢记党的宗旨,坚持“立检为公,执法为民”的工作原则,坚守“廉洁、严谨、务实、奉献”工作信条,在平凡的岗位中诠释着爱岗敬业、无私奉献的工作理念和职业精神。先后获得历下区科学发展先进个人、优秀检察官助理荣誉称号,被历下区委统战部、区文明办、区直机关工委、团区委授予“十佳最美青年”荣誉称号,被历下区委、区政府授予人民满意政法干警荣誉称号,记三等功一次,给予嘉奖奖励一次,在济南市人民检察院组织的全市公诉人比赛中获优秀论辩奖。
一、不忘初心,忠诚履职,不断提高业务素质
非法学专业的她参加工作后,不忘初心,始终把“依法办案,公正执法,成为一名合格的检察官”作为自己的内心追求,刻苦钻研法律相关知识,在短时间内顺利通过了国家司法考试,并取得了山东大学在职法律硕士,奠定了深厚法学理论功底,完成了人生的一次“蜕变”。进入刑事检察业务部门,杜靓同志依旧从未停止对自己“充电”。最初,由于担心自己业务经验欠缺,业务不熟练,她经常加班加点,并利用业余时间向有经验有能力的业务骨干学习、请教,使自己能够尽快掌握刑检业务相关法律法规,提高实战经验。在工作中,杜靓同志将理论与实践相结合,办理了市院交办的李某某等15人生产销售假药案,面对大量的卷宗材料,大批被犯罪分子骗取钱财的老年被害人,她认真审查,仔细核对数额,认真分析每一名犯罪嫌疑人的作用和地位,依法对15名被告人提请公诉,判决生效后无一上诉,有效打击了严重危害药品安全领域的犯罪团伙。在司法体制改革之前,根据院里安排,杜靓主动参加了盗、抢、骗涉财类简易程序案件的捕诉一体试点工作,依法批准逮捕、审查起诉11件13人,为后期我院捕诉一体改革的顺利进行提供了经验及数据资料。
二、敢于担当,守护正义,利剑破除黑恶势力
奋战在刑事检察业务一线的这些年,杜靓同志曾接到恐吓电话,也曾有犯罪分子扬言要进行报复,但这都无法动摇她守护正义的决心。先后参与办理了多起涉黑涉恶案件,2018年参与办理的李某某等6人恶势力集团犯罪案,该案涉及组织卖淫罪、敲诈勒索罪、诈骗罪等一系列罪名,该集团涉案19起,系在一定行业内多次实施违法犯罪活动,为非作恶,欺压百姓,扰乱经济、社会生活秩序,造成较为恶劣的社会影响,经过严密审查证据,我们依法对6名被告人提起公诉。2020年我进入涉黑案件专案组,参与办理了钟某某、崔某某涉嫌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诈骗、开设赌场、寻衅滋事、聚众斗殴、故意伤害罪一案的审查逮捕和审查起诉,该案时间跨度长,证据分散,仅卷宗证据材料就多达138本,审查批捕案件的办案周期只有七天,为了保证案件的承办质量和效率,杜靓同志牺牲休息时间,艰苦奋斗、持之以恒,顺利完成专项工作任务,对该涉黑案件依法作出批准逮捕决定、依法提起公诉。该类涉黑涉恶案件的审查终结有效遏制了黑恶犯罪势力的滋生蔓延,为维护社会治安环境,保障群众生产生活安全提供了强有力的支持。
三、查微析疑,严厉出击,恪尽职守有所作为
工作中,杜靓同志始终坚持精细办案,对每一份证据都字斟句酌反复推敲,全面审阅案卷材料,绝不放过任何细节线索,善于从细微之处入手查微析疑,发现问题,确保案件质量。先后参与办理了审查起诉案件717件743人,办理审查逮捕案件160件168人,其中批准逮捕108件112人,不批准逮捕52件56人。2019年3月,杜靓同志在审查一起刘某某等8人合同诈骗、掩饰、隐瞒犯罪所得案件时,通过审查卷宗材料发现:该案犯罪周期长、涉案事实多达22起、被害人众多、涉案数额较大,且该案犯罪手段系犯罪嫌疑人通过雇佣客户前往租车公司租出车辆后,再将车辆低价转卖他人,上下游犯罪牵扯多个省市,且转卖的过程中涉及多名可能涉嫌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的犯罪嫌疑人,为全面打击犯罪,杜靓同志多次与公安机关侦查人员沟通,提出一系列意见指导侦查,调取了江苏两地公安机关的侦查卷宗,在卷宗审查过程中捕捉疑点细节,最终配合公安机关成功追捕了另外8名同案犯罪嫌疑人,并对该案依法提起公诉,判决后无一人上诉。今年3月,杜靓同志办理王某某高空抛物案时,她仔细审查证据,不放过任何一个细节,严厉出击,依法对凌晨4点半醉酒后在5楼3次向下抛掷空啤酒瓶的王某某提起公诉,这也是历下区首例高空抛物案。
四、心系群众,不枉不纵,公正成为永恒追求
“要把每一个案件办成经得起法律和历史检验的铁案,让人民群众在每一起案件中感受到公平和正义”,这是杜靓一直奉行的工作标准和原则。在对刑事犯罪做到严厉打击的同时,也注重在法与情、法与理中寻找最佳契合点,实现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统一。八年来,她通过电话、接待来访等方式积极释法说理,设身处地从当事人出发,将矛盾化解在办案过程中。不放纵一名犯罪嫌疑人,也不错诉一名无辜者。始终坚持工匠精神,精益求精,用法律的标准评断罪与非罪、此罪与彼罪,用常人的思维感受每个案件背后的是是非非、人间冷暖,或为不幸者哀叹,或为犯罪者惋惜。
杜靓同志在平凡的岗位上默默奉献,十六年如一日行走在维护正义的道路上,用青春书写着新时代检察官的靓丽风采。在今后的工作中,她将一如既往、恪尽职守、秉公办案,真正使自己成为一名让党放心,让人民群众满意的检察官,永远做党和人民的忠诚卫士。(山东省济南市历下区人民检察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