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法制传媒网:(袁壮 岳善飞 周玲玲)“以前有矛盾的时候不知道该先找谁,现在不用愁了,找老秦肯定没错,甚至有时候不用找他自己就上门了”,在问到“法律明白人”秦洪玉的时候,村民如是说。秦洪玉一直是村里的热心肠,退休后更是时刻想着为群众办事,在被选聘为“法律明白人”后,他更是干劲十足,时刻操心着村里的“家长里短”。
开展法治宣传,提高村民法治意识
“他不认不要紧,咱可以告他,你这个情况可以申请法律援助,不用拿钱,公家给你配律师”。某村村民王某在跟着邻村工头外出干活时受伤,工头对王某的伤情不管不问,秦洪玉听说后进村入户开展有针对性的法治宣传,向王某和村民讲解提供劳务受伤时法律责任的划分,以及解决办法。
“宣传法律知识,提高群众的法律意识,引导群众依法办事是我的职责。”秦洪玉根据所服务村的实际情况,向群众发放《民法典》、《未成年人保护法》、《乡村振兴促进法》等相关法律宣传资料,以现场讲述、发放宣传单页、微信群宣传等各种形式,热情耐心地向群众宣传法律知识,从家庭、社会等多角度宣传公民守法的义务,并结合身边发生的典型案例在提供法律服务的同时进行以案释法,帮助一个、教育一片,使群众养成人人守法和依法办事的观念和习惯,学会运用法律武器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小事不出村,消灭矛盾纠纷“小火苗”
群众工作琐碎全面,村里关系错综复杂,秦洪玉作为“法律明白人”,以他的真心和热情,耐心细致地开展调解工作,架起了村民之间心灵相通的连心桥,维护了村里的和谐稳定。
不管哪里有纠纷,不管何时发生纠纷,只要秦洪玉知道了,他都会尽心尽责地及时化解,不管是邻里间的吵架拌嘴,还是兄弟间的争执不合,不管是历史遗留的“陈芝麻烂谷子”,还是征地拆迁引发的“利益纠葛”,秦洪玉从来没有厌烦过。因为他知道,老百姓的事无小事。许多造成严重后果的矛盾纠纷往往都是由一些小事一点一滴积累起来的,如果调处不及时,甚至会走向激化。今年七月份,某村村民甲某因田地积水,想要在邻田开挖排水沟,而与同村村民乙某多次协商无果后产生矛盾,两人差点拿着铁锨大打出手。秦洪玉听说后,立马赶到现场,在制止了两人的暴力行为并安抚情绪后,对双方进行耐心劝说,最后,乙某同意甲某在自己地里挖排水沟,同时甲某也要补偿乙某相应的费用,事情得以圆满解决,避免了矛盾的进一步激化。
充实自身,做熟知法律的明白人
秦洪玉在充分发挥“法律明白人”职责,总结工作经验的同时,还结合所服务村居老龄化严重的实际情况和多发矛盾纠纷的特点,不断加强学习,充实自己。他不仅熟知开展工作的要求、人民调解的程序、解决问题的渠道等基本业务知识,还不断更新自己的理论知识储备,搜集学习《乡村振兴促进法》、《民法典》具体实施细则和相关案例、《反电信网络诈骗法》等新颁布的法律法规,提高自身专业水平。确保在开展法治宣传、进行纠纷调解时,始终能够做到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依法调解、以理服人、依法教人。四月末,某村村民联系到秦洪玉说两家人因共同承包一口机井,在自己管理期间因水泵损坏无法维修需要更换,便花了1300余元更换新水泵,但另一户不肯支付一半的维修费,秦洪玉在了解了具体情况后,积极与律师联系,学习相关规定、查找具体法条,后通过讲解法律规定,促使双方达成和解。(山东东阿县司法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