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吉林省梅河口市法院 刘忠强
山东法制传媒网:(陈晰)刘忠强,男,汉族,1984年11月出生,中共党员,大学本科学历,员额法官,现任吉林省梅河口市法院专职党务干部。多次荣获“优秀公务员”、“优秀政法干警”等荣誉称号。
2009年他顺利通过全省公务员考试进入法院,他的理想是成为一名人民法官,在中国法治发展的过程中贡献自己的一份力量。2010年初他进入执行局工作,从最基础的书记员做起,努力尝试每一份工作,认真研读法律,时时请教老法官。他慎言慎行,不贪功,不急躁,消除错误发生的可能性,确保所有案件的正确公平,在这段时间,他迅速成长,汲取着法律知识与实践经验,为日后绽放光芒积攒能量。
一、另辟蹊径,敢于创新
2015年,他成为一名员额法官,走入了山城人民法庭,深入基层,他打破传统桎梏,敢于创新,将传统法院工作与新媒体相结合,面对宣传工作,他自学新媒体运营方式,创建梅河口市人民法院山城法庭公众号、头条号,设立“法律微讲堂”、“二十四节气”等相关版块,推动法律知识的普及,展现法庭风貌。面对党建工作,他构思设计党建长廊,形式新颖,内容丰富。面对审判工作,他创新审判方式,主持了吉林省范围内第一例微信庭审,一件离婚纠纷案件,双方当事人远在异国,将节省当事人诉讼成本、缩短诉讼时间、提高诉讼效率作为出发点和落脚点,他以一场十七分钟的民事庭审,推动了吉林省庭审方式的创新式发展。
二、攻坚克难,勇挑重担
2019年,他重新接手执行工作。从事执行工作7年,执结各类案件562件。仅就2020年而言,受理执行案件146件,执结141件,执结率96.5%。赵某某与杨某某借贷纠纷案件,历经四年,标的100余万,赵某某多年信访,在他承办中得到彻底执结、化解。宋某某拖欠张某某等17人20余万元工资案件,拖欠于2017年,在刘忠强接受处理后,仅通过两次处置,便将案件全部执行到位,为梅河口市人民法院执行旧存积案清理做出了突出贡献。他用最炙热的共情信合最严谨的态度对待当事人,当事人年长不便攀爬楼梯,他就与其坐在法院石阶上倾听诉说,当事人卧病在床不便行动,他驾车行驶两个小时到其家中将案款交付当事人。
三、恪尽职守,司法为民
2020年初新冠疫情爆发,这时的他因过去一年高强度工作,身体不堪重负,大小疾病找上门来,每天药品不断,还需定期前往医院复诊,组织上考虑他身体原因没有安排任务。但他舍小家顾大家,主动请战奔赴抗疫工作最前线,连续60余天在火车站驻守值班;值班休息期间,仍然坚持通过视频等方式积极与当事人沟通协调,最大限度执结案件,从不叫苦叫累,真正做到了疫情防控和司法工作两不误。
英模榜样是我们身边的英雄,他们的荣耀来自平凡工作中的千锤百炼,他们有着坚定的理想信念,有着执法为民的情怀,有着一腔热血和追求极致的工匠精神,使他们在平凡的岗位上做出了不平凡的贡献,他们就像一盏明灯,指引我们向光明前进。(吉林省通化市梅河口市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