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法制传媒网新疆:(周荣杰 李秀媛)近日,新疆自治区青河法院诉讼服务大厅内,刚刚和案件当事人通完电话的干警郭玉花突然晕倒,在立案庭全体干警合力帮助下,郭玉花同志被紧急送往医院救治。
当天中午,郭玉花同志就不太舒服、同事都劝她去医院,她却始终放心不下手里的工作,拖着病体坚持工作,奋斗在诉讼服务第一线。当天下午,立案庭窗口的干警都在井然有序的工作着,办事群众较多,郭玉花同志连续为群众办理多项立案诉讼服务,在给一位当事人打电话告知立案须知,通完电话后突然感觉头晕不适、眼前发黑,下意识的整理好自己手中的案卷,随即整个人向一侧重重倒下,晕倒在地。事发突然,青河法院审管办主任库尔其拉一边立即组织干警开窗通风并拨打120,一边向领导汇报。随即120救护车赶到,在医生的指导下,干警们将其抬至救护车。青河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田星闻讯迅速赶来,陪同前往医院救治。医生介绍,据初步检查,病人系因劳累过度诱发的眩晕,目前已恢复清醒,在医院诊治好后出院,正在家休养。
青河法院党组书记、副院长李鑫闻讯后要求密切跟踪诊治,做好关心慰问工作。郭玉花同志出院后,院领导专程探望,对郭玉花同志爱岗敬业、无私奉献的精神给予充分肯定,并叮嘱她要安心养伤,早日康复。郭玉花同志说:“感谢法院领导的关心关怀,现在是法院工作最忙、最关键的时期,大家加班加点的在工作,在这个节骨眼上,因为我个人身体原因,耽误了法院整体工作……”
郭玉花同志于2017年应聘到青河县人民法院立案庭工作,作为一名聘用书记员,主要从事各类案件的立案审查工作,在诉讼服务中心窗口接收案件,为来访群众提供诉讼指导、司法咨询,每天的行程排得满满当当。面对越来越多当事人到法院寻求法律帮助,她始终坚持真诚温和的服务态度,耐心细致地回答每一位当事人的法律疑问,准确引导当事人办理立案手续,切实满足了当事人的诉讼需求,每天接待咨询达30余人次、为当事人办理立案手续达20余次、接听诉讼咨询电话50余次,受到了办事群众的称赞。2018、2019年两年被青河县人民法院评为先进工作者。
由于立案庭工作繁重,她每天风雨无阻地坚持提前半小时到岗,坚守岗位至最后一分钟,即使生病也强撑着坚持处理手中的各类事务,认真完成领导安排的工作任务。她是所有书记员的带头人,一个乐于助人的知心姐姐。因为在诉讼服务中心工作4年,对各类诉讼窗口的事务相当熟悉,在做好本职工作的基础上,她还常常帮助同事处理其他窗口的事务。在诉讼服务的大厅里,总是能看到她繁忙的身影,始终坚守初心,不忘为人民服务的职责使命,就像一枝红梅花傲立枝头,迎霜绽放。
青河法院像郭玉花这样的同志还有很多很多,她们用自身的实际行动诠释了爱岗敬业的真谛,在平凡的岗位上默默的奉献着,以一颗赤诚的心塑造着法院人的动人形象,郭玉花同志对工作的高度负责、无私忘我、敬业奉献的精神值得法院每一位干警学习。青河法院为有这样的干警而骄傲!(新疆青河县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