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法制传媒网新疆:(樊余翠 巴特克西克)新疆青河县人民法院为健全和完善司法手段,减少案件当事人不必要的诉累,促进青河县社会和谐稳定。为此,青河县人民法院立案大厅专门设立了“老赵调解室”,特邀退休教师赵正和担任诉前调解员,全院干警都亲切的称呼他为“赵老师”,长时间以来,老赵调解室已经成为青河县人民法院诉前调解室的招牌。
4月22日上午,立案大厅一如往常般忙碌,一名哈萨克老人叶某神情非常焦虑,轮到他时迟迟不开口,窗口干警见状立马指引老人去了“老赵调解室”。赵老师虽然知道一些哈萨克语,但让老人打开话匣子还是不太容易。赵老师先让坐下,茶过五味后,老人终于开口了,他说,我的工钱六年了,那个老板就是不还我。说罢,老人情绪上分明有些失控,赵老师立即上前进行安慰,并要求老人提供对方的电话号码,在几次三番打过电话之后对方终于接了电话,赵老师表明身份后便让对方来法院一趟。大概半个小时候后,对方韩某走进了调解室,看到叶某后才恍然大悟。在赵老师几次严厉询问后,韩某承认了自己拖欠工钱的事实,老赵说,这位老人的年纪跟你的父亲年龄相仿吧?韩某羞愧的点点头。赵老师又说,如果你父亲到了这个年纪,还出来打工,辛辛苦苦干完活拿不到工钱,你会如何?韩某久久不吱声。顿时,韩某用不太流利的哈萨克语对老人家说了声“对不起老人家,我现在就把工钱给你,连同几年来的利息一起给你”。双方当事人达成协议后,当事人向法院申请司法确认,法院经审查依法确认调解协议效力,双方当事人相互添加微信后,老人的脸色突然开朗起来,韩某主动握手说,希望老人家你别生我的气,以后我们还是朋友。老人家微笑着点点头。
经过一个小时的“速度与激情”,老赵调解室又成功的调解一起案件,在新形势、新环境下,青河县人民法院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为人民群众铺设矛盾纠纷解决的“高速路”,通过“诉前调解+司法确认”模式,减少了当事人的时间与金钱成本,更好的满足了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司法需求。(新疆青河县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