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法制传媒网讯:(吉喆 贾方勇)今年10月,山东省枣庄市公安局市中分局文化路派出所所长赵士杰被评选为枣庄市首届“最美调解员”。而早在此之前,赵士杰已被当地群众亲切誉为“金牌调解所长”。他听后总是笑着解释说,作为一名共产党员,干好派出所所长是应尽的职责,做好人民调解工作更是我们公安民警的一项基本职能。
今年46岁的赵士杰自2010年2月到文化路派出所任所长以来,他坚持以打开路,打出声威、打出士气、打出平安。弹好“职责”与“职能”的琴弦。一方面,他深入辖区了解情况,将除黑恶、打痞霸、入室盗窃、盗窃机动车、扒窃案件等作为工作的重点,紧紧抓住不放松,深挖细查,力争及时破获,平均每年抓获各类违法犯罪嫌疑人300余名,破获案件500余起,有力地打击了犯罪分子的嚣张气焰,震慑了违法犯罪;另一方面,他把治安防控工作抓在手上、放在心上。采取专兼职巡逻结合、点面防控结合、物防技防结合“三结合”的方略,牢牢控制住了辖区社会治安形势,各类可防性案件逐年下降,达到了“一高一低”。即:“一高”是接警次数高,平均每天接警30多起,占全区接警总数的五分之一;“一低”是接警处警时群众满意,信访案件低。
赵士杰随身携带的工作笔记本已更换了20多本,上边记满了密密麻麻的文字和只有他自己能看懂的各种符号和图案。辖区内常住人口18920户、常住人口65783人,一些特殊人群他记在本上;辖区内9个社区、大小企事业单位210家、特种行业197家、公共复杂场所80家的名称、特点、是否属于矛盾纠纷的易发地他记在本上;需要他出面调解的矛盾纠纷记在本上……这些工作手记里,记的是零碎琐事,记的是家长里短的麻烦事,记的是街坊邻居的纠纷事,没有强者弱者的标记,有的只是执法办案、明法重情和一心为民的内在情愫。几年来,他成功调处各类矛盾纠纷380余起,调解成功率达到95%以上,纠纷当事人双方对他所调解的矛盾纠纷满意度达到96%,且所调处的矛盾纠纷无上访、闹访、缠访以及无群体性纠纷、群众性械斗和民转刑案件的发生,做到了小事不出社区、大事不出所,上为政府、司法分忧,下为百姓解难,赢得百姓的称赞和组织上的认可。他所在的文化路派出所先后被评为枣庄市文明单位、齐鲁先锋警队等荣誉称号;他个人被山东省公安厅、枣庄市委市政府荣记个人二等功2次,荣立三等功3次和多次嘉奖以及枣庄市“五一“劳动奖章获得者等。
赵士杰在做治安调解工作中,不仅带头“调”、靠上“调”、想法“调”、专心“调”,还做好“传帮带”的作用。遇到调解工作,他总是带上对调解工作经验不足的民警,让他们在一边“察言观色”,掌握调解技巧。同时,他时常利用“每周总结会”的时间,对民警进行调解工作的培训,使民警充分认识到纠纷调解在公安工作中的重要性,如何做到“公生明、廉生威”,教育民警在调解时一定要把握好自己的位置,做到“一碗水端平”,不能偏袒任何一方,也不能带着私人的情感进入工作状态。要取得双方当事人的信任,在信任的基础上做工作,否则,如果让当事人对你的态度、人格产生怀疑的话,那不但不能解决问题,而且会导致双方将矛头指向派出所,使调解工作陷入极其不利的局面。在此基础上,他还把自己多年来在调解实践中总结的“四宜四不宜”传授给民警。即:一是宜解不宜结。就是从解决双方当事人的矛盾入手,通过调解,进行教育、疏导,促使双方重归于好;同时又要防止当事人走入“打架——赔钱——没事”的思想误区。二是宜和不宜激。在调解时,要努力缓和双方当事人的对立情绪,然后再说理讲法,使矛盾得到解决。三是宜缓不宜急。给予当事人双方一定的时间,等双方的情绪有所冷静后再作调解会起到事半功倍的效果。四是宜宽不宜严。当调解不成功,在依法处理时,要考虑处罚幅度,以避免双方矛盾的再次激化。女民警刘颖深有体会地说:“我原来做调解工作,调解成功率很低,自从赵所长带我几次参加调解工作后,特别是结合他总结的‘四宜四不宜’,现在我也能把握住调解的‘火候’了,成功率也很高。”“赵所长这人看似是大大咧咧,其实他不论是在打击犯罪,还是做调解工作,都是‘粗’中有‘细’,有独特的见解和工作方法,是名副其实的‘金牌调解所长’。”民警华宏浩如是说。
“与群众保持零距离,要把群众的事当做自家的事,才能处理好,百姓才会满意”,这是赵士杰做民事调解工作中的一句口头禅。他认为只有深入群众、贴近群众,才能架起与群众心灵相通的连心桥。这样才有利于体察民情,排查一切矛盾纠纷,有的放矢的做好矛盾调处,防患于未然。大家经常看到赵士杰入户走访,自掏腰包给老年人送生日蛋糕、请来当地知名书法家为居民书写春联等等亲民“小事”,其实他是把矛盾纠纷的排查、调处工作寓于为民做好事、办实事之中。灵活多样的工作方式,使他的调处工作得心应手。这些年来,比邻而居的,地邻相依的,个体私营与雇佣关系的摩擦,兄弟相煎、婆媳不和、儿女财产分配不当的,赡养孝敬老人不顺的,眉不正、眼不顺、横着走路的、欺行霸市的,他都了如指掌,心中有数,及时疏导。在整个调解工作中,他牢牢抓住一个“情”字不放。
2014年5月份,高某、彭某母子俩在枣庄市市中区一小学附近购买一处门市房准备开一家水饺店对外营业,买房初期便与隔壁邻居谭某某一家纠纷不断,居委会、街道等多次调解,矛盾一直没有缓和。2014年10月7日,在装修过程中因房屋排水管道铺设问题两家矛盾激化,高某、彭某将谭某某夫妻二人打伤,案发后,赵士杰决心利用这次伤害案件时机,彻底平息两家的矛盾。结合案件性质、伤情及双方的脾气性格,一方面让高、彭母子感受到压力,主动给谭某某夫妻赔礼道歉,平息伤者的怨气;另一方面,结合双方长期为邻的事实,耐心地从法理、情理方面进行劝解。2014年11月4日,赵士杰看准双方的“火候”,把双方当事人约至派出所调解室,进行细致的调解工作,当事人双方当场签订了谅解协议书。事情过去一个多月后,赵士杰对此事仍放心不下,在走访中了解到双方虽都在各自地遵守当时调解时签定的“承诺协议”,但面和心不合。赵士杰记在心里,春节刚过,他又以拜年走访的方式到双方家中说东道西地讲一些邻里和谐的古今佳话,双方明白了赵所长的一片情意。60多岁的谭某某感动地说:“赵所长,大过年的,你与俺无亲无故还在操俺们的心,俺要是再挑事端真是枉活在世了。”如今,两家和好如亲戚,谁家有点什么事都主动地过来帮忙。邻居都说:“要不是赵所长,这两家不知会闹到什么程度呢。”
赵世杰把居民的“鸡毛蒜皮”小事作为最大的事来对待。他经常对民警说,群众无小事。今年10月,他在走访中了解到,居住在枣庄市市中区龙头市场附近的有两家邻居,均居住在一楼,有个小院。王姓居民在市场以贩卖鸡蛋为生,进城多年,而多年来在农村养成的饲养几只鸡、几只鹅以及在院落里用木柴、秸秆做饭的习惯一直改不掉,而居住在此的李姓邻居恰恰属爱整洁之人。王姓邻居对这些生活小节又不太注意,无形中饲养的鸡鸭鹅散发的气味以及用柴草生火做饭散发的浓烟影响了李姓邻居,为此两家多次发生争吵。虽没有报警,但赵士杰总认为,这事不小,有潜在的“危机”。他首先礼貌地敲响王姓家的房门,说明来意,又到李姓家了解情况,然后进行综合分析,随后又一家家敲门做工作。让王姓居民设身处地的想一想这样做行吗?又与李姓居民拉家常、摆道理。最后,王姓居民悄悄地把鸡鸭鹅处理掉,也不再院里烧火做饭了,李姓居民也对王姓居民其他不良习惯予以谅解。事后,李姓居民握着赵士杰的手感激地说:“我那儿子正在找他的几个伙计,准备到他家把鸡鸭鹅全部给砸死,要不是你知道的早来的及时,把事给化解了,将来一定得闹出大事来。”
赵士杰用“情”字化解矛盾纠纷的事例数不胜数,在群众中被传为佳话。他巧用“信息员”提供的矛盾纠纷信息,及早安排,做出预案,避免了一起又一起群体性闹访事件以及民转刑案件的发生。
2015年8月20日,27岁的枣庄市薛城区的秦某某在辖区一家医院做妇科手术时,因麻醉出现意外,导致呼吸、心跳聚停等现象,后经多方抢救无效于9月2日死亡。在事情刚发生时,赵士杰通过“信息员”提供的信息,及时带领民警到医院了解情况,与医院共同制定出意外事故紧急预案。他一方面主动与死者家属进行沟通,针对死者家属情绪激动,扬言到枣庄市政府大厦上访和准备在医院拉横幅、摆花圈的情况,通过讲法理、说情理、讲案例的方式,苦口婆心地进行劝解,稳定其情绪,为防事态激化。同时表明,如双方愿意协商处理,可作为事件处理的“中间人”或提供平台与双方进行联系。另一方面查清了秦某某的社会关系,了解到其亲属在辖区居住,他又主动找到辖区内其表哥的一位朋友做其表哥的说服调解工作。最终,这起医疗纠纷因提前做好了预案,在死者去世前后,他及时与事先找到的“中间说事人”一起做死者的亲戚工作,最终达到圆满解决。据统计,近3年来,赵士杰利用他在各层面“信息员”。提供的信息化解邻里矛盾纠纷、医患纠纷、家庭纠纷等矛盾纠纷200余起,为构建和谐社会作出应有的贡献。(山东省枣庄市市中区委宣传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