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法与民法同行,服务与民生相伴
——国家税务总局梁山县税务局开展民法典宣传月主题宣传活动
山东法制传媒网:近日,在民法典宣传月期间,国家税务总局梁山县税务局组织业务骨干走进梁山县民法典公园,开展“税法与民法同行服务与民生相伴”主题宣传活动。活动充分利用公园“休闲、娱乐、教育”三位一体的功能布局,以“民法典与税收”为切入点,在市民休闲区、宣传展示区等重点区域设置流动宣传点,将民法典涉税条款与群众日常办税需求有机结合,让法治宣传更接地气、更聚人气。
在公园核心的市民休闲区,税务人员与群众面对面交流,围绕《民法典》第四十三条关于失踪人财产代管人税收责任、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对法定继承人的界定、第一千一百五十九条分割遗产的税款清偿义务等条款,结合契税、房产税等群众关切税种进行解读。通过“身边事讲身边法”的方式,税务人员以遗产继承契税免征政策为例,向群众释明法定继承人范围认定、不同继承方式下的税收清偿顺序等实务要点,帮助群众理解民法规范对税收权利义务的直接影响。
活动期间,税务局还充分利用公园的宣传区域,向群众系统介绍民法典涉税条款、税收优先权制度以及欠税追缴中代位权、撤销权的适用情形。同时,税务人员还向群众发放了民法典解读、税费优惠政策指引等宣传手册,现场解答群众关于社保费缴纳、个人所得税汇算清缴等热点问题50余人次。
此次民法典公园宣传活动,是国家税务总局梁山县税务局将法治宣传融入公共生活空间的有益尝试。依托公园集休闲、教育于一体的特色场景,通过沉浸式、互动式的普法形式,有效提升了民法典涉税规范的群众知晓度,进一步营造了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的良好法治氛围。下一步,国家税务总局梁山县税务局将持续创新普法载体,推动民法典精神与税法宣传同频共振,为优化法治营商环境贡献税务力量。
供稿:国家税务总局山东省梁山县税务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