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法制传媒网:(宋付忠)今年以来,山东沂水县高桥镇镇在全镇推行“人大代表履职积分制”,通过有效的激励、监督、约束,激发了代表们的履职热情。
根据高桥镇人大代表履职积分管理办法,将人大代表参加学习培训、参加闭会期间活动、提出意见建议、参加视察调研、联系走访接待选民、办理民生实事等内容进行分值量化,并根据一年的累计积分结果评定优秀、称职、基本称职和不合格四个等次,对被评定为“优秀”等次的,年终授予“优秀人大代表”。积分制的实施,为代表提供了履职方向,也调动了大家履职的积极性。
在积分制的激励下,全镇的人大代表跑田间地头,为民办实事的劲头更足了。积分制管理为人大代表履职树立了“风向标”,同时也套上了“紧箍咒”。
镇人大主席王升华表示,要规范镇人大工作,就必须要有制度作保障,积分制只是其中一种,今后还要努力在民生实事项目人大代表票决制等方面做实基层人大代表的职能,提升乡镇人大的战斗力,提高人大代表奋力履职的积极性。(山东沂水县高桥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