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法制传媒网:(孙文学 韩娇娇 杨淑翠)楼房装修本来是一件开心事,禹城市十里望回族镇的崔先生却很闹心。8月15日,在律来帮法律诊所法律专家、山东金锋律师事务所杨淑翠律师的努力下,一起楼房装修合同纠纷得到妥善化解。
“听说咱张庄司法所旗下有个律来帮法律诊所,每周五都有法律专家来‘坐诊’,专门帮群众解决法律问题。”8月12日,崔先生慕名前来寻求帮助。正在“坐诊”的法律专家杨淑翠律师和司法所工作人员热情接待了他。
去年初,经人介绍,崔先生与从事楼房装修的田某签订了装修施工合同。合同约定,田某包工包料,崔先生需支付总价款58000元。在楼房装修一多半后,崔先生分期付了部分价款,让崔先生没有想到的是,装修工程却一直停工,打电话对方也不接,拒绝和他沟通。工程过半遭停工,不知装修何时了,这让崔先生非常闹心。
“装修过程中你们有什么矛盾和分歧么?”听了崔先生的陈述,杨律师试着分析装修停工的原因。“装修时,我认为铺设的地砖质量有问题,要求他进行维修。再到后来,安装套装门的时候,他让我先支付门的费用。因为地砖一直没有维修,所以我也没有支付门的费用。”随后,杨律师通过电话联系到田某,详细了解事情经过。据田某讲,因崔先生未及时支付门的费用,导致其两次损失定金,且前期装修付款不及时,多次沟通未果,因此装修工程无法继续进行,并向其索要因延迟付款造成的损失10000元。杨律师一边和田某电话沟通,一边和崔先生耐心商量解决方案,但因双方意见不一,一时未达成和解。
为化解矛盾,促进问题解决,8月15日下午,杨律师又把双方约到了金锋律师事务所,组织双方进行调解。经过“面对面”、“背靠背”的多次劝说,杨律师发现双方已经互不信任,失去了合作的基础,于是建议双方解除合同,按实际花费结算。此建议得到了双方认可。杨律师趁热打铁,围绕《民法典》中关于装饰装修合同的相关法律规定,进行了耐心的释法析理,同时在分别听取双方意见的基础上,就装修项目、装修价款、合同解除等焦点问题进行了细致的核算和分析。最终,双方达成和解协议,解除双方签订的装修施工合同,崔先生已付的3.4万元冲抵已经完工的工程款,田某将楼房钥匙和电梯卡交还崔先生或其家人,双方不再追究对方任何责任。
“没花一分钱,我这闹心事就解决了,多亏了‘律来帮’,多亏了杨律师!”崔先生言语中透着高兴和感激。(禹城市司法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