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法制传媒网:(关平康)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良好的营商环境离不开司法的保障,人民法院作为国家审判机关,既是践行法治的主力军,又是推进法治的主阵地,在优化营商法治环境方面责无旁贷。为切实优化林区法治化营商环境,帮助解决企业法律纠纷问题,近日,吉林省红石林区基层法院党组副书记、常务副院长厉彦杰一行走进辖区企业中国黄金集团夹皮沟矿业有限公司,通过面对面交流,进一步有效满足企业的司法需求。在了解企业需求后,红石林区基层法院员额法官、综合审判庭庭长于汉博以防范企业经营风险为主题,为中国黄金集团夹皮沟矿业有限公司的职工们专题宣讲了一堂法治理论课。
宣讲过程中,围绕企业最关心的如何合法了解客户诚信度、签订合同的注意事项、发生纠纷的解决办法、有效维护自身权利等方面进行了详细专业的讲解。针对“合同签订后出现风险情形如何进行处理”的问题,结合案例进行了全面解读。在现场问答环节,法官对员工们提出的工作中遇到的法律问题一一进行了解答。
企业负责人表示,“此次普法宣讲贴近企业发展实际,内容丰富,针对性强,不仅增强了我们的法律风险防范意识,也为企业拓展业务提供了坚强的法律保障。”
这种政企面对面、服务一对一的座谈会和普法宣讲只是红石林区基层法院问计于企、开门纳谏的一个缩影。
近年来,红石林区基层法院从保障辖区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角度出发,充分发挥法院在法治建设中的重大作用,始终以企业满意、群众认可作为服务经济发展、优化营商环境的对照标准,认真履职尽责,切实发挥司法工作的服务保障作用。(吉林省红石林区基层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