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法制传媒网:(关平康)“购买种子、农药、化肥的时候,要保存好购买的发票、收据等凭证,如果是赊购的话,写欠条的时候也要多加注意……
近日,为保障林区春耕有序开展,吉林省红石林区基层法院主动延伸司法职能,组织法官干警深入辖区的村屯乡镇,指导辖区村民在购买农资时如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为村民们送上接地气的法律“肥料”。
活动中,干警们对农户购买种子、农药、化肥产品、保护辖区耕地等方面进行普法,并提醒大家在购买种子化肥时要仔细辨别核对经销商的信息,避免购买虚假企业的不合格产品;要仔细看购买凭证,是否详细注明了购买的时间、数量、单价、名称、产地等。同时,提醒群众购买的农资产品要注意留样,保存好购买凭证,一旦发生质量问题或购买到假产品,要拿起法律武器进行维权。
今年以来,红石林区基层法院通过多样的形式开展助力乡村振兴的普法活动,切实增强了百姓知法、懂法、守法、用法的意识,提高百姓购买农资产品的防范意识,确保辖区群众春耕生产的顺利进行。同时,该院通过司法助力乡村产业兴旺、维护乡村生态宜居、助推文明乡风建设、促进乡村有效治理,为乡村振兴提供有力的法治保障和司法服务,赢得了辖区群众的好评。(吉林省红石林区基层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