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法制传媒网:(李冬梅)“现在开庭!”
6月1日上午,庄严的法槌在梅河口市XX小区一居民楼内敲响,吉林省通化市梅河口市人民法院民事审判二庭副庭长高维洋法官把一场司法便民的“私人订制”庭审,开到了百姓家门里。
“没想到开庭也能上门,真心感谢高法官能谅我的难处。”应诉都不用跑的为民举措,获得了双方当事人点赞。
该案是一起因拖欠物业费引发的物业服务合同纠纷案件,经调查发现,被告张某患有心脏病,行动不便,到法院应诉出庭存在困难,且年龄又较大不会使用网络进行网上开庭。综合考虑张某身体情况,为便于当事人诉讼,减轻当事人诉累,高维洋法官争得原告同意后决定上门开庭。
开庭当日,高维洋法官身穿法袍与书记员来到被告张某家中,在客厅内用几组沙发搭起了一个简易审判庭。在简易庄严又温情的庭审上,按照庭审程序,高法官释明了双方当事人权利和义务,认真听取当事人陈述,并组织双方对拖欠物业费及滞纳金等争议焦点开展举证、质证和辩论、调解,因双方争议问题不大,庭审历经40分钟顺利调解结案,张某同意今年年末支付物业费11047元。
政法队伍教育整顿以来,梅河口市人民法院不断深化服务举措,积极践行我为群众办实事及“十百千万”为民实践活动,把应诉上门的服务理念融入进开庭审判中,通过上门开庭就地调解,彰显了司法温度和为民情怀,切实解决百姓的急难愁盼,提高了群众司法获得感、满意度。(吉林省通化市梅河口市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