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法制传媒网:(胡峰)近日,吉林省珲春林区基层法院为执行一起借款合同纠纷案件,执行法官驱车500多公里远赴黑龙江省林口县,多方查询发现了被执行人张某的财产线索,依法查封了其名下房产,为案件执行迎来新突破。
该案判决生效后,被执行人张某一直拒不履行判决书确定的义务,杨某于是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该案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法官依法向被执行人送达了执行通知书和报告财产令等执行文书,督促其尽快履行法律义务,经线上查询未发现张某有可供执行的财产。而张某也一直不予配合该案执行,并且被执行人张某因另案入狱服刑,致使该案陷入困境。
执行局通过张某的身份证号码了解到其原户籍为黑龙江省林口县,申请人也回忆起当时借款时被执行人张某表示他在原来住所地有拆迁房。根据这一线索,执行干警于2021年5月25日驱车赶往林口县,对被执行人张某的财产进行查控。在查询过程中并未发现张某名下有房产,但执行法官在查询张某户籍信息过程中,从当地派出所了解到张某原居住地为棚户改造区,执行法官分析张某可能有拆迁安置房。执行法官立即前往当地拆迁办了解情况,经拆迁办工作人员核实张某名下确有拆迁安置房,因没有办理房屋产权证故在不动产登记中心没有查询到该房产,执行法官立即前往不动产登记中心对该房产进行查封。
财产难寻是执行工作面临的第一难题,珲春林区基层法院在执行工作中,始终坚持网络查控和实地查询互补的方式来破解此类难题。该案在执行过程中,执行法官凭借丰富的执行经验,敏锐地发现了执行线索,又经多部门调查证实,扩大查控范围,终于打破了案件的执行僵局,切实保护了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吉林省珲春林区基层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