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法制传媒网:(蔡文伟 李秀媛)为强化“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效果,持续提高全县群众防范电信网络诈骗、保护财产安全的能力,进一步增强公民的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做好我乡法治宣传教育活动。
近日,新疆青河县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张育才同志一行十余人将民法典带进青河县跨境电商服务中心,“典”优营商环境。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法院法官以民营企业发展中经常存在的法律问题,结合审判实践中的典型案例,生动讲解企业及吉野家在生产经营、公司管理、商务往来、融资交易中应注意的刑事法律风险及防范措施。由于青河县跨境电商服务中心位于中蒙边境,地理位置特殊,法院党组成员张育才同志对破解涉外民营企业发展、促进边境旅游业健康发展等法律知识风险点进行梳理并提出法律建议,又对各企业代表进行网络诈骗宣讲,告知当前最常见的犯罪手段是嫌疑人利用木马程序盗取公司财务QQ、微信等即时通讯工具,在熟悉对方公司情况后,冒充该QQ账号主人或者使用马甲号伪装成该QQ主人的领导,模仿该领导的口吻等方式,以“买机票”、 “送礼” 、“打生意款”“退保证金”等事由为名进行诈骗,此类诈骗的特点是骗取金额巨大,稍有不慎就会造成公私财产的巨大损失。再次强调各企业财务们在接到微信、QQ等即时通讯工具发来的转账需求时,一定要换一种途径,比如见面、电话等方式核实确认后再转钱,定期检查即时通讯工具有无异常登录情况,定期更换密码,以确保使用安全。一旦发现即时通讯工具被盗,务必立即通知所有联系人。
通过此次宣讲各企业代表纷纷表示让他们受益匪浅,也切实提高了大家的安全防范意识,进一步增强了抵制电信诈骗违法犯罪活动的“免疫力”。(新疆青河县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