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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长白县法院:工程欠款愁断肠 法官调解促和谐

浏览: 来源:山东法制传媒网
  山东法制传媒网:(刘晨 赵妍)近些年,随着我国经济的迅猛发展,建筑工程行业也随之迎来了发展,大量资本的涌入,建筑工程承包领域持续高“热”。
 
  然而,利益与风险并存,承包建筑工程也存在极大的风险。一般在工程完工之前,多数工程的承包者要垫付工人工资,等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企业才会交付工程款,然而辛辛苦苦完工后,却要不出工程款的事也屡见不鲜。这不,刘某就碰上了要不出工程款的糟心事。
 
  刘某于2012年在吉林省某地承建水利发电工程,工程结束后,发包人一直未按约定给付工程款,在找对方多次协商无果的情况下,刘某只得诉至长白朝鲜族自治县人民法院,寻求司法保护。
 
  案件受理后,承办法官通过阅卷及与双方当事人沟通,很快了解了案件的基本情况,明晰了双方的争议点。考虑到双方矛盾纠纷已久,如果一判了之,不仅达不到消除双方矛盾的目的,甚至可能激化矛盾。
 
  面对这种情况,承办法官并未急于结案,而是通过多次与双方当事人沟通进一步了解案件细节及双方的诉求。在凭借多年的案件审理经验找准本案切入点后,承办法官便想采用现场调解的方式来解决这一纠纷。于是在征得双方当事人同意后,组织当事人进行现场调解。
 
  现场调解当天,民事庭的法官、干警通过“法与情”双管齐下的方法,劝解双方当事人各让一步,用和谐、高效的方式解决矛盾纠纷,终于在大家的共同努力下,此案得以成功调解。
 
  当然,这只是长白朝鲜族自治县人民法院工作的一个缩影,自从“无讼社区 无讼村屯”工作开展以来,长白法院的法官、干警一直致力于将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用实际行动践行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我为群众做实事”为民实践活动。(吉林省长白朝鲜族自治县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