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法制传媒网:(袁壮)为进一步提高“法治带头人”思想认识、明确责任,助推基层社会治理现代化,推进全面依法治县向纵深发展。5月25日,山东省聊城市东阿县司法局高集司法所对高集镇47名“法治带头人”进行培训。
镇党委副书记张振光,县司法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李吉贵,镇派出所所长杜军,山东淼淼律所主任苏利丽,司法所全体人员参加培训会。
培训会中,李吉贵强调,一是要提升站位,提高认识;二是要明确职责,确保实效;三是要强化领导,狠抓落实。实施“法治带头人”培育工程,是围绕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积极发挥法治宣传教育职能,切实推进法治乡村建设、提升乡村治理能力的重要载体,也是着力加强法治宣传教育队伍建设,进一步夯实全县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基础的重要举措。一定要增强大局意识,充分认识推进实施“法治带头人”培育工程的重大意义,切实把这项工程抓实抓细抓出成效。
培训内容由山东淼淼律师事务所主任苏利丽律师进行讲解,苏利丽律师从“法治带头人”培训与乡村振兴促进法、人民调解工作的关系以及民法典相关知识两个方面进行了培训,培训过程中穿插大量相关案例,使本次培训活动更加通俗易懂、深入人心。
会后,各位“法治带头人”纷纷表示,自己一定会当好“五大员”,积极参与矛盾纠纷化解、政策法律宣传、村规民约制定、村级事务管理、乡风文明建设等活动,进一步推动基层社会治理现代化水平,为庆祝建党100周年营造良好氛围,为平安东阿、法治东阿建设作出新的更大贡献。(山东省聊城市东阿县司法局高集司法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