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润青春护秦岭,普法宣传进校园
——陕西省周至县法院秦岭法庭走进九峰中学开展秦岭生态环境保护宣传活动
山东法制传媒网:(卢占芳)为扎实做好西安市第十三个秦岭生态环境保护宣传周活动,3月19日下午,陕西省周至县人民法院秦岭法庭组织法官干警走进辖区九峰中学,开展以“敬畏秦岭、守护秦岭、滋养秦岭”为主题的秦岭生态环境保护法治宣传教育活动,以司法力量引导青少年树立生态保护意识,争做秦岭生态小卫士。
活动现场,秦岭法庭庭长罗成标结合秦岭生态保护典型案例,用通俗易懂的语言,向师生们讲解秦岭作为我国中央水塔、中华民族祖脉和重要生态安全屏障的重要地位,重点解读《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陕西省秦岭生态环境保护条例》《西安市秦岭生态环境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围绕非法穿越、乱砍滥伐、爱鸟护鸟、森林防火、破坏植被等常见涉生态违法犯罪行为,阐明法律责任与危害后果,让抽象法条变得生动可感。法官还与同学们互动交流,解答生态保护相关法律疑问,引导同学们争做秦岭生态保护的宣传员、监督员,让秦岭青山常在、绿水长流。随后,九峰中学法治副校长卢占方为全体师生进行了一场预防校园欺凌为主题的法治讲座。
此次活动是秦岭法庭落实生态司法保护、延伸普法宣传触角的具体举措,通过“法庭+学校”联动模式,把生态法治教育送进校园,筑牢青少年生态保护思想防线。下一步,秦岭法庭将持续开展案例警示、专题活动、节点普法、司法巡山等活动,常态化开展秦岭生态环境普法宣传,以司法担当守护秦岭生态安全,为筑牢秦岭生态安全屏障贡献法治力量。
供稿:陕西省周至县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