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特推: 陕西兴平法院开展“两会精神进基层”微宣讲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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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通化市二道江区法院走进学苑社区开展妇女权益 保护宣传活动

浏览: 来源:山东法制传媒网
    巾帼护民安,普法暖人心
    ——吉林省通化市二道江区人民法院走进学苑社区开展妇女权益保护宣传活动
 
    山东法制传媒网:(孙毓辰)在“三八”国际妇女节与“女法官国际日”双节临近之际,为深入贯彻落实妇女权益保护相关法律法规,切实提升社区妇女群众的法治意识和依法维权能力,营造尊重妇女、关爱妇女、维护妇女合法权益的良好社会氛围,3月4日,吉林省通化市二道江区人民法院审管办主任高彦辰法官走进学苑社区,开展妇女权益保护普法宣传活动,用专业的司法解读、鲜活的典型案例,为社区妇女送上一份干货满满、温暖贴心的“节日法治礼物”。
 
    活动现场,高彦辰法官摒弃传统法条宣讲模式,将宣讲焦点聚焦于精神暴力这一妇女维权重点难点问题。她结合社区妇女生活实际,用通俗易懂的家常话向现场群众阐明,相较于身体暴力,精神暴力虽无明显伤痕,却会对女性的心理、生理、自我认知造成深远且严重的伤害,长期遭受精神暴力可能引发抑郁、焦虑、创伤后应激障碍等心理疾病,甚至导致自我价值感崩塌,其伤害程度绝不亚于身体暴力,而这种“看不见的伤害”,同样受法律严格禁止和保护。
 
    为让大家更直观地认识精神暴力、辨别精神暴力、学会应对精神暴力,高彦辰法官结合最高人民法院典型案例及近期热点司法实践,从亲密关系、日常纠纷、网络空间、精神操控(PUA)四大维度,逐一讲述四个真实典型的精神暴力案例,以案释法、以例普法,让枯燥的法律条文变得生动具体、入脑入心。每讲述一个案例,高彦辰法官都会同步提炼核心法律要点,打破群众认知误区:明确精神暴力也是家暴,反复侮辱、贬低、威胁、控制,即使没有动手打人,也可能触犯法律;厘清同居关系、邻里关系、网络交往中的法律边界,任何形式的人格侵犯都将受到法律规制;强调法律保护所有受害者,受害者的天真、轻信并非加害者脱罪的理由,法律永远站在受害者一方。
 
    宣讲过程中,高彦辰法官格外注重互动交流与实操指导,耐心倾听现场妇女群众的疑问,针对大家关心的“如何界定精神暴力”“遭遇精神暴力该怎么取证”“被精神控制后如何维权”等问题逐一细致解答。她特别提醒现场群众,精神暴力虽取证难,但并非不能取,微信聊天记录、语音录音、就医诊断记录、报警记录、社区调解记录等,都是法庭上的关键证据;遭遇精神暴力切勿硬扛、切勿忍气吞声,要及时向社区、法院、妇联等部门求助,也可依法向法院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这份法律文书不仅能防范身体伤害,更能有效制止精神骚扰,为受害者筑起坚实的法律屏障。
 
    现场妇女群众纷纷表示,此次普法宣传直击痛点、内容实用,不仅让大家认清了精神暴力的多种表现形式和严重危害,更学到了具体可行的取证方法和维权路径,彻底打破了“家丑不可外扬”“精神伤害无法律管”的错误认知,既增强了法治意识,更提振了维权底气。“法官把真实案例搬到家门口,用大白话讲清法律理,让我们知道遇到这种‘看不见的伤害’该怎么保护自己,这份节日礼物太有意义了!”一位社区妇女感慨道。
 
    此次进社区普法宣传,是二道江区人民法院深化妇女权益保护工作的生动实践。下一步,我院将以“三八”国际妇女节和“女法官国际日”为契机,持续聚焦妇女群众急难愁盼的法律问题,常态化开展普法宣传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等活动,不断创新普法形式、丰富普法内容,重点围绕精神暴力、家庭暴力、婚恋财产等高频问题开展精准普法,切实把法治温暖送到妇女群众身边,引导广大女性学会用法律武器守护自身的幸福与尊严,全力守护妇女合法权益,为推动基层社会治理现代化、营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贡献坚实司法力量。
 
    供稿:吉林省通化市二道江区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