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庭审现场”变“法治课堂”
河南新郑法院开展中职学生旁听庭审活动
山东法制传媒网:( 左世友 叶春苗)为深化青少年法治教育实效,切实提升中职学生法治意识与法律素养,引导其牢固树立正确权利义务观念,12月6日上午,河南省新郑辖区七大中职学校250余名中职师生走进想新郑法院刑事审判法庭,集中旁听两起涉嫌故意伤害罪,一起涉嫌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的刑事案件审理,以真实庭审场景、典型案件警示,为青少年敲响法治安全警钟。
“现在开庭!”伴随着一声清脆的法槌声,庭审正式开始。由该院法官郭婷审理的张某某涉嫌故意伤害罪案件,被告人张某某因家中亲戚与被害人王某某发生纠纷,遂上前用拳头对王某某进行殴打,导致王某某头部损伤,经鉴定为轻伤一级,被检察机关以故意伤害罪提起公诉。庭审现场,郭婷严格按照法定程序组织法庭调查,控辩双方就案件争议焦点充分发表意见、展开辩论,从讯问质证到辩论陈述层层递进、逻辑清晰。学生们端坐于旁听席,聚精会神观摩每一个庭审细节,真切感受着法律的威严庄重与司法程序的严谨规范。
在随后的涉嫌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案件审理中,刑事审判庭庭长徐科研精准把控庭审节奏,公诉人围绕案件事实、证据链条展开详细讯问和举证,清晰还原了被告人因法律意识淡薄而触碰法律红线的全过程,面对确凿证据与明确的法律规定,被告人当庭表示认罪认罚,对自身行为的违法性与危害性深表懊悔。
此次旁听庭审观摩活动不仅让学生们了解了刑事诉讼程序,更深刻认识到了遵守法律法规的重要性。庭审是最生动的法治课堂,案例是最鲜活的普法教材,新郑法院将继续延伸审判职能,加大普法力度,不断加强与各所学校的联系与合作,为学生提供司法实践平台,营造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良好社会氛围。
供稿:河南省新郑市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