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法制传媒网:(吴永琼)为深入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进一步提升法治宣传教育针对性与实效性。7月29日,贵州省从江县司法局在《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施行五周年之际,组织40名社区矫正对象前往从江县看守所开展沉浸式警示教育活动。通过“实地感知+政策宣讲+案例警示”三维模式,强化社区矫正对象法治观念与身份自觉,切实筑牢遵规守法的思想根基。
实地体验强震慑,深悟自由可贵
在看守所干警全程引导与专业讲解下,社区矫正对象依次进入监舍、公共活动区、生活保障区等区域。通过直面监区封闭式管理体系——24小时监控系统、定时作息制度、严格的行为规范及物理隔离设施,直观感受“失去人身自由”的具象化场景。高墙电网的物理阻隔与外部社会的自由氛围形成强烈对比,使社区矫正对象深刻认识到社区矫正作为非监禁刑罚执行方式的特殊性与珍贵性,对“自由”的法律内涵与社会价值产生深刻认知。
法治宣讲明底线,重申矫正规范
工作人员结合现场参观体验,聚焦《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及《贵州省社区矫正工作实施细则(试行)》,采用“法条解读+案例警示”方式开展专题宣讲。重点明确三项要求:一是必须严格履行法定义务,包括按时报到、思想汇报、外出审批、禁止令遵守等基础规范;二是必须主动接受教育矫正,积极参与法治学习、技能培训与社会公益服务;三是必须清醒认识法律后果,通过撤销缓刑、收监执行等典型案例,强调“再犯必严惩”的刚性原则。同时,现场解答社区矫正对象关于日常管理、考核奖惩的疑问,确保政策要求入脑入心。
教育成效见真章,筑牢思想防线
此次活动全程由从江县司法局与从江县看守所联合开展,制定详细预案,严格执行人员清点、安全管控等流程,确保规范有序。活动结束后,通过即时座谈反馈,社区矫正对象均表示深受触动。其中,社区矫正对象韦某反思道:“以前只是模糊知道违法的后果,这次亲眼看到看守所的环境,才真切明白自由的珍贵,往后一定严守规矩,绝不敢越界。”社区矫正对象石某也表示:“会把这次教育记在心里,认真服从管理,努力学习法律知识,好好工作生活,用行动证明自己能改过自新。”
本次警示教育活动是从江县司法局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教育、感化、挽救”方针的具体实践。通过场景化、互动式教育,有效强化了社区矫正对象的守法意识、规则意识与责任意识,为降低再犯率、促进社会融合提供了有力支撑。下一步,从江县司法局将持续优化“实地感知+政策宣讲+案例警示”三维模式,推动社区矫正工作提质增效。(贵州省从江县司法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