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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靖宇法院花园口法庭集市普法,唠出法治“烟火气”

浏览: 来源:山东法制传媒网
    法庭“赶集”!
    吉林靖宇法院花园口法庭集市普法,唠出法治“烟火气”
 
    山东法制传媒网:(高顺莉)“大叔,您知道买东西遇到缺斤少两咋维权不?”“大姨,民间借贷利息不能超过法定标准,要是遇到‘高利贷’可得留证据!”近日,吉林靖宇法院花园口人民法庭干警走进新华村集市,支起“法治宣传摊”,和村民唠起“法律家常”。
 
    集市上,干警们拿着宣传手册,穿梭在摊位间。在水果摊前,法官老王对着摊主王大叔举例:“要是有顾客说你卖的香蕉缺斤少两,闹纠纷咋处理?咱得知道《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真有问题也不怕!”王大叔笑着回:“我就实诚卖货,不过你这说法有用,我记着!”
 
    几位乘凉的大姨围坐在一起,干警小赵凑过去:“姨,要是有人找您借钱,利息给得老高,可得小心!超过法定利率的部分,法律可不保护。”张大姨拍腿:“可不是嘛,俺邻居就遇到过,听你这话,以后得躲着这种事儿!”说着,还招呼其他大姨一起听“法律经”。
 
    在熟食摊位,法官老王和摊主交流:“您这生意红火,得注意食品卫生相关法律,食材来源、储存都得合规,出了问题咱得懂咋解决!”摊主连连点头:“法官您说得对,我这就怕出岔子,听您讲讲,心里有底!”
 
    从消费维权到民间借贷,从食品安全到邻里纠纷,法官们用接地气的话,把法律知识“唠”进村民心里。村民们说,这种“集市普法”听得懂、记得住,比看条文有用多啦!
 
    花园口人民法庭此次集市普法,把法治服务送到村民“家门口”,让法律不再“高冷”。下一步,法庭还会继续开展这类接地气的普法活动,当好村民的“法律贴心人”,守护乡村法治“烟火气”。(吉林靖宇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