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法制传媒网:(侯玉红)为持续深化司法警察队伍作风建设,吉林省白石山林区基层法院司法警察大队紧密结合工作实际,以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为重要抓手,多措并举推动队伍建设取得新成效。
一、强化学习教育,筑牢思想根基
积极组织全体队员深入学习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以高度的政治自觉和饱满的学习热情,推动学习教育不断走深走实,确保学有质量。通过组织开展专题学习会、警示教育大会等形式,并结合自身工作实际展开热烈讨论,确保警队成员从思想上深刻认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丰富内涵,将其内化于心、外化于行,切实改进工作作风,以实际行动践行司法为民宗旨。
二、聚焦纪律作风,严格自我约束
坚持以严的基调强化正风肃纪,紧盯司法警察队伍中可能出现的“四风”问题,重点纠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严肃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行为,确保队伍风清气正。同时,严格落实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新时代政法干警“十个严禁”等铁规禁令,坚决杜绝任何形式的违法违纪行为。在日常警务工作中,注重加强司法警察的警容风纪管理,树立良好形象。
三、注重实战演练,提升业务能力
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学习贯彻与司法警察业务技能训练相结合,制定详细的业务培训计划,定期开展实战训练、模拟演练、专题授课等活动,提高司法警察在安全检查、押解看管、突发事件处置等方面的业务水平。建立执法监督机制,通过内部监督与外部监督相结合的方式,及时发现和纠正执法过程中存在的问题,确保执法权力在阳光下运行。
四、加强组织领导,压实工作责任
充分发挥“头雁效应”,司法警察大队分管院领导及部门负责人带头遵守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改进工作作风,切实履行“一岗双责”。定期召开队伍思想状况分析会,研究解决队伍建设中存在的问题,推动各项工作任务落到实处。同时,对每一次执法行为进行详细记录,确保执法过程可追溯、可监督。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贯彻落实情况纳入个人绩效考核,形成激励约束机制。
在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指引下,白石山林区基层法院司法警察大队全体司法警务人员精神面貌焕然一新,工作效能明显提升,为法院审判执行工作的顺利开展提供了更加坚实的警务保障。下一步,司法警察大队将继续巩固和拓展学习教育成果,持之以恒正风肃纪,努力打造一支忠诚干净担当的新时代司法警察铁军。(吉林省白石山林区基层法院司法警察大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