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法制传媒网:(惠盼盼 姚博)7月8日,陕西省泾阳法院桥底人民法庭联合桥底派出所及桥底司法所,通过部门联动,成功化解了一起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案件。
案情简介:死者徐某受罗某雇佣在某砖厂脱硫水池工作。工作期间,徐某自觉身体不适,随后现场工作人员发现徐某状态异常,紧急送往医院,经抢救无效死亡。死者家属与罗某及某砖厂协商赔偿事宜未果后,将罗某、某砖厂诉至法院。
泾阳法院受理该案后,承办人王珊法官第一时间了解案情并积极与三方当事人进行线上沟通,倾听各方意见。考虑到案件复杂性和死者家属的情绪状态,王珊法官决定采用“法庭+”调解模式,旨在通过多方合作,妥善化解矛盾。
7月8日,王珊法官与桥底派出所副所长车宁、桥底司法所所长刘晓坤提前座谈,对本次调解工作进行研判及分工。
调解过程中,王珊法官向各方当事人积极释法明理,使他们对事件的法律后果有了初步认识。车宁副所长则采用“心理疏导+法律援助”双轨模式,与死者家属面对面沟通,安抚情绪的同时引导他们提出合理合法的诉求。刘晓坤所长从社会责任角度出发,向罗某和某砖厂负责人讲解了雇主应尽的安全义务及不积极履行赔偿义务可能带来的法律后果和社会影响。
经过多轮磋商,在法庭、派出所、司法所的共同努力下,双方最终达成一致意见:某砖厂和罗某共同向死者家属赔偿赔偿金,并当场支付。这一结果不仅体现了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也彰显了多部门联动的实际效能。
“一庭两所”联动,合力化解纠纷,为人民群众提供了更优质、更高效的司法保障。泾阳法院表示,未来将持续深化与兄弟单位的合作,发挥“1+1≥2”的作用,不断提升司法服务水平,为社会和谐稳定贡献法院力量。(陕西省泾阳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