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法制传媒网:(王利 潘龙峰)四只鸭子丢失后,新郑市李某报警,警方多方查找后因没有任何线索一直未能破案。李某以公安局未能履行职责为由把公安局告上了法庭。近日,在法官与民警的共同努力下,纠纷圆满化解,彰显了基层执法司法工作者的为民情怀与责任担当。
新郑市60岁李某家中养了几十只鸭子,2024年12月,李老汉发现家中养的鸭子少了四只,心急如焚的李老汉随即报警,派出所民警迅速出警,第一时间开展调查工作,他们调取周边监控录像,在李老汉家周边挨家挨户走访询问,因李老汉家附近是监控盲区,未能发现有价值的线索,也没有找到目击证人,到底是鸭子自己跑丢的?是其它动物吃掉的?还是有人偷盗?警方一直没有给李老汉明确答复。
李老汉因鸭子迟迟未找回,对警方的工作产生误解,认为民警没有用心为自己寻找,公安局属于不履行法定职责,一气之下将公安局告上法院。新郑法院行政审判庭庭长潘龙峰承办此案后,深知简单的判决可能无法真正化解矛盾,反而会加深双方的隔阂。潘龙峰秉持着“调解优先、案结事了”的原则,主动与双方沟通,详细了解案件调查过程,并多次与李老汉促膝长谈,耐心倾听他的诉求和不满。
民警也充分理解李老汉未能找到丢失四只鸭子的焦急心情,虽然已竭尽全力开展调查,但为了彻底消除李老汉的误解,解开他的心结,民警主动表示赠送李老汉四只鸭子。民警真诚地向李老汉解释调查的经过和面临的困难,表达了未能帮李老汉找回鸭子的歉意。李老汉被民警的真诚所打动,也认识到民警为寻找鸭子付出的努力,最终主动向法院申请撤诉。这场因四只鸭子引发的行政纠纷,在法官与民警的共同努力下画上了圆满的句号。(河南省新郑市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