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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富县法院先行调解兑现一起物业服务合同纠纷

浏览: 来源:山东法制传媒网
    山东法制传媒网:(贺金霞)6月5日,陕西省富县法院特邀调解员白东亮成功调解兑现一起物业服务合同纠纷案件,原告富县某物业服务有限公司与被告张某某达成调解协议并当场给付案款,这起物业服务合同纠纷圆满的画上句号。
 
    原告富县某物业服务有限公司与富县某小区业主委员会签订服务合同后,依法为小区提供物业服务。被告张某某作为小区业主,在2016年至2025年期间,累计拖欠物业费5137元、生活垃圾费480元及公摊费79元。原告多次催缴未果,遂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被告履行缴费义务。
 
    案件受理后,富县法院迅速启动先行调解机制,指派具有丰富工作经验的特邀调解员白东亮进行先行调解。特邀调解员白东亮积极组织双方进行沟通协调,一方面结合《民法典》物业服务合同相关条款,向被告释明物业服务合同的法律规定和业主应履行的义务,一方面听取被告的意见和诉求。经过面对面调解和背对背沟通,双方当事人最终达成了一致意见:原告自愿放弃生活垃圾费480元及公摊费79元的诉求,被告张某某当场微信支付原告物业费5137元。
 
    此次纠纷的化解,不仅为双方当事人节省了诉讼成本,更以典型案例形式向社会公众传递了“依法履约、诚信缴费”"的法治理念。富县法院将继续深化多元解纷机制,推动更多矛盾纠纷在源头预防、前端化解,为优化县域基层治理提供有力司法保障。(陕西富县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