暖心调解化纠纷 司法为民显温情
——陕西泾阳法院妥善化解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案
山东法制传媒网:(张甜 吴娜)5月13日,陕西省泾阳法院在审理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案件中,坚持“调解优先、以人为本”理念,通过柔性司法成功促成双方和解,既保障了原告的合法权益,又缓解了被告家庭的燃眉之急,实现了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原告文某与被告高某因民间借贷产生纠纷,文某向法院提起诉讼并申请冻结高某银行账户。案件审理过程中,承办法官了解到高某母亲突发重病住院,急需账户内资金支付高额医疗费用。一边是原告合法的财产保全诉求,一边是被告家庭的紧急医疗需求,如何平衡双方权益成为化解矛盾的关键。
为了妥善化解这起纠纷,承办法官立即组织双方调解,一方面向原告释明被告家庭面临的特殊困难,引导其换位思考;另一方面督促被告积极筹措资金履行义务。经多次沟通协商,被告高某当场向文某支付现金53万元,文某亦主动申请解除账户冻结。纠纷圆满化解后,高某激动表示:“感谢法院体谅我的难处,让我能及时为母亲治病!”
本案中,泾阳法院既严格依法办案,又灵活运用调解手段传递司法温度,彰显了人民法院“为民解忧、服务大局”的担当。下一步,我院将继续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把矛盾纠纷化解与保障民生紧密结合,及时、有效、妥善化解各类矛盾纠纷,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不断提升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
法官提醒
民间借贷需谨慎,书面协议不可少;
发生纠纷莫冲动,理性协商是正道。
若遇矛盾难调和,法律途径来护航;
法院始终为人民,定分止争促和谐。
(陕西省泾阳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