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法制传媒网:(李军委)为推动《陕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办法》落地见效,进一步强化家庭教育责任,培育优良家教家风,4月29日上午,陕西兴平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刘保社,审委会专职委员刘宝川带领干警在北十字广场开展普法宣传活动,引导全社会重视家庭教育,营造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良好环境。
干警们围绕《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陕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办法》等相关法律条文,通过浅显易懂语言、生动典型案例,阐述家庭教育对未成年人成长影响,告知家长承担家庭教育主体责任的重要性,呼吁群众重视孩子的身心教育,开展有效亲子沟通,贯彻科学的家庭教育理念,并分享自己在家庭教育方面的心得体会。
此次宣传活动,干警们共发放普法资料200余份,接受咨询10余人次。下一步,兴平法院将开展形式多样的普法宣传教育活动,引导家长在家庭教育中秉持“尊重、理解、鼓励”理念,努力让缺位的家长“归位”,切实用司法之力护航万家幸福。(陕西兴平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