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法制传媒网:(王世锋)自启动“黎从榕”打造对接融入粤港澳大湾区“桥头堡”系列工作以来,贵州省从江县人民法院认真落实中央、省、州、县各项决策部署,在上级法院精心指导下,围绕服务从江经济发展大局,聚焦“桥头堡建设”需求,依托区位优势、民族特色,充分发挥审判执行职能作用,坚持四措并举,为“黎从榕”打造对接融入粤港澳大湾区“桥头堡”提供了有力的法治服务保障。
下好涉企服务“先手棋”。一是提速立案流程。推行涉企案件网上立案、跨域立案及“容缺受理”机制,允许材料瑕疵案件“先收后补”,在诉讼服务大厅增设“涉企案件窗口”,对涉中小微企业案件“快立快审”,压缩案件办理周期,通过“线上+线下”方式实现涉企案件立案诉讼方便快捷。简化立案材料审查流程,按照最高院要求,向涉诉企业大力推广应用“两状”示范文本,涉企案件应用“两状”示范文本立案22件,应用率100%。二是组建咨询团队。2022年初,设立“企业家法律咨询”接待室,选取5名业务骨干成立企业家法律咨询接待组,每周二由院长带头轮班接待,针对合同管理、合规用工、商标注册等高频问题提供定制化法律指导,帮助企业防范经营风险。自接待室设立以来,共解答企业法律咨询300余人次。
打好提质增效“主动仗”。一是分类施策化解涉企纠纷。对涉企案件实行繁简分流,小额诉讼案件适用“简案快审”,缩短结案周期、降低诉讼成本;复杂案件强化类案专审和裁判尺度统一,实行“繁案精审”。如:某机械公司诉某菌公司等28件买卖合同纠纷,通过小额诉讼实现了一日受理二十日审结,通过“简案快审”减少对企业正常经营的干扰。二是创新执行方式平衡权益。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民营企业座谈会上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从江法院始终坚持善意文明执行理念,审慎采取强制措施,在平衡债权实现和企业生存方面,以“活封活扣”代替“死封死扣”,优先冻结闲置资产,暂缓冻结流动资金。如:被执行人某A公司拖欠货款案,在对其账户资金200万元冻结后,因该公司急需购买一批原材料,为保障该公司正常经营,经多次与申请人沟通协调,后同意以其他资产作为替代并解封账户,最终双方达成了分期履行和解协议,后已清偿完毕。通过采取更优替代性强制执行措施,最大限度降低了执法办案对企业生产经营的影响,有效避免了“机械执行”导致企业陷入绝境的风险。
用好多元解纷“组合拳”。一是推动纠纷源头化解。建立“法院+专职调解员+行业协会”联动调解工作模式,立案前引导企业通过法院调解平台推送给专职调解员或行业协会进行调解,达成协议后由法院进行司法确认。如:某B公司与某C公司买卖合同纠纷案件,专职调解员联合行业协会调解,最终双方达成分期支付协议并继续履行合同,取得了“案结事了,政通人和”的良好效果。2022年来,通过诉前调解并司法确认涉企纠纷案件267件,为涉诉企业节约诉讼费87.95万元。二是强化府院联动协作。与政府职能部门建立常态化沟通机制,以园区法官工作站为依托,推进“一站式”诉讼服务中心建设,与政府、司法所、派出所共同形成司法联动机制,针对征地拆迁、生态移民等重点项目提供法律风险评估,协同化解行政争议,保障重大工程顺利推进。
唱响司法服务“协奏曲”。一是开展“送法进企业”活动。通过组织法官进园区、访企业以及邀请企业家旁听庭审、座谈会商等双向互动方式,通过典型案例宣讲、合规培训等手段,加强对知识产权保护、合同与交易风险等方面法律法规解读,帮助企业提升法律风险防范能力。2022年来,结合企业需求,重点围绕合同法、公司法、劳动争议等内容到企业开展“菜单式”“分层式”专题普法活动8场次,制作并发放《民营企业常见法律风险提示》400余册,录制《法官小姐姐说刑事风险》等短视频并通过公众号、抖音等平台发布。二是建立企业司法需求反馈机制。定期选派法官到园区工作站值班接待,听取企业对诉讼服务、执行力度等方面的意见建议,针对性优化司法服务。如:针对部分企业提出的如何对安全责任事故进行防范问题,从江法院组织相关企业在园区法官工作站进行法律培训指导,为企业在加强安全生产、防范事故隐患方面提供了优质的司法服务。
黎从榕承担着连接贵州与东部沿海地区人流、物流、商贸集散的核心枢纽作用,是贵州“南下两广、东进两湖”的战略支点。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到黔东南考察工作,给“黎从榕”打造对接融入粤港澳大湾区“桥头堡”带来重大历史机遇,在接下来的工作中,从江县人民法院将继续立足审判职能,不断创新工作举措,加强专业审判人才培养,提高司法服务水平,为洛贯工业园区发展和“桥头堡”建设提供更加优质、高效、精准的司法保障。(贵州省从江县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