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把好先行调解脉 下好综合治理棋

浏览: 来源:山东法制传媒网
  山东法制传媒网:(李婷婷)吉林省白河林区基层法院以人民满意度为导向,聚焦各类矛盾纠纷,坚持精准把好先行调解治理脉络,推进”综治中心“实质化运行,将工作中心由事后处理转变为事前预防,及时将基层矛盾纠纷化解在萌芽阶段。
 
  近日,白河林区基层法院协同司法局调解了一起因房屋买卖合同引发的退还订金纠纷,双方当事人从“剑拔弩张来”到“心平气和归”,被告现场退还订金,原告当场申请撤诉,矛盾得到实质化解,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案情简介
 
  2025年2月,程某与刘某商定,刘某将自己名下的房屋以十万元的价格出售给程某。程某向刘某支付一万元作为订金,在双方商讨房屋过户事宜时,发现房屋因未办理不动产登记证书导致无法更名过户。程某要求刘某返还订金,但刘某只同意归还五千元,剩余五千元明确表明不予返还,双方商议未果,程某遂诉至法院。
 
  法院调解
 
  案件受理后经承办法官审查认为,该纠纷事实清楚,标的较小,适合进行调解,于是将案件委派至司法局启动审前调解程序,联合司法局将双方约至调解室内进行调解。
 
  “我就跟你说法官,我不可能给他订金,合同都签好了,你说不买就不买,我能退你一半就够意思了,我不可能给他这个钱。”
 
  “你的房子没有房照,我过不了户,我买它做什么,我也不调解了,等法官判决”
 
  ......
 
  面对各执己见的场面,司法局调解员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结合“买卖不成仁义在”的传统文化理念,分享化解买卖合同纠纷的经验,拉近双方心理距离,引导双方换位思考;同时承办法官向双方对比诉讼与调解的成本,巧用“面对面释法说理”调解方式解开双方的心结,并提出适度补偿方案,平衡双方诉求,最终,双方自愿达成调解协议,刘某当场通过微信转账的方式履行完毕,本案有效实现了“案结事了人和”。
 
  小案不小办,更要用心办。白河林区基层法院将树牢司法为民理念,做实先行调解不断擦亮“综合治理调解室”名片,实现新时代“枫桥经验”在白河林区基层法院落地生根。(吉林省白河林区基层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