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法制传媒网: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落实全省法院院长会议精神,进一步提高工作质效,3月27日,吉林省延边林区中级法院召开两级法院国家赔偿审判和司法救助工作部署会,党组成员、副院长张亚坤出席会议并讲话,各基层法院分管院领导及相关负责同志参加会议。
会议传达了中院关于省法院赔偿委员会2025年度工作要点的落实意见,并围绕《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国家司法救助案件办理程序标准(试行)》等文件,详细部署两级法院国家赔偿和司法救助工作,各基层法院针对现存问题进行汇报并提出意见建议。
会议就两级法院国家赔偿审判工作提出要求:要加强责任意识,落实主体责任。需加强对新类型案件和疑难复杂案件的研究,通过案例指导、业务培训等方式,统一法律适用标准,提升审判质量,强化专业审判力量。要推动赔偿纠纷实质化解。案件承办人既要做好“亡羊补牢”的工作,更要做好“防患未然”的工作,从而有效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与和谐稳定。
会议就两级法院司法救助工作提出要求:要持续强化前端防范化解风险意识。定期排查潜在的社会矛盾和风险较高的案件,全面了解案情,尽可能通过前端救助方式提前介入,及时开展救助工作。要统一司法救助案件办理程序。严格落实《国家司法救助案件办理程序标准》,准确把握救助条件和范围。要常态化开展司法救助工作。在审判工作中重视司法救助,积极开展司法救助工作,杜绝司法救助案件“不作为”。要加强刑事被害人司法救助工作。加强与刑事审判部门工作联动,充分发挥司法救助制度的优势作用及司法救助政策对刑事审判工作的服务保障功能。要促进司法救助资金多渠道筹措。继续积极争取“两项专项资金”,推动募集资金形势向好发展。要完善司法救助与社会救助衔接机制。实现对救助对象的信息共享、计划共商、措施共举,发挥各自职能优势,积极整合社会资源参与救助工作,实现救助效果最大化。 (吉林省延边林区中级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