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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动解纷服务民营企业发展

浏览: 来源:山东法制传媒网
  山东法制传媒网:(战殿有)吉林省白山市江源林区基层法院紧紧围绕“公正与效率”主题,立足“暖企”“助企”“护企”“惠企”“安企”服务民营企业发展。近日,通过启动府院联动机制,源头化解了两个公司之间的纷争,收到了较好的政治效果、法律效果、社会效果和经济效果,促进了当地民营经济发展。
 
  白山市江源区某铁矿公司与温州某建设工程公司在履行井下采掘工程施工合同期间产生纠纷,原告某铁矿公司以要求某建设工程公司停止侵害,保障其正常生产经营权利诉讼到法院,被告温州某建设工程公司应诉并以物权保护纠纷提起反诉。此铁矿公司是江源区重点民营企业,温州某建设工程公司是当地知名民营企业,是浙江省A级“守合同重信用”单位,又是江源区招商引资企业。此案引起多方面关注,法庭上,双方矛盾尖锐,各不相让据理力争,法官在查明事实后,两个公司均拒绝调解。
 
  双方当事人排除妨害纠纷事实已经非常清楚,证据确实充分,依法下判已无任何问题。然而,通过查明的事实,法官敏锐地察觉到此案如果轻易下判,则会引起连锁反应,会对企业、地方经济甚至营商环境带来极大的不利后果。为定纷止争从根源上有效化解双方矛盾纠纷,承办法官没有急于下判,而是开始进一步的与双方律师、代理人讲法理说事理背对背地做调解工作,以期尽快解决双方诉求。在此期间,某建设工程公司先后以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和合同纠纷到法庭诉讼,要求某铁矿公司和吉林某矿建工程公司连带支付欠付的工程款及利息和应付的工程款以及律师费共计三千多万元并要求确定某铁矿公司和吉林省某矿建工程有限公司之间签订的公司联营合同无效。
 
  针对能否及时妥善化解双方纠纷,减少诉累尽快使铁矿恢复生产,社会影响和司法责任比较大的情况,江源林区基层法院决定,两个公司三件密切关联的案件一并进行调解,并立即启动府院联动机制,向区政府通报案情并引起了重视,区政府相关部门领导与法官一道,深入案发现场,了解掌握第一手材料,抽丝剥茧找准双方矛盾症结,组织召开法官、政府相关部门领导和双方当事人参加的协调会,积极引导他们通过“面对面”调解方式共同商议解决方案,耐心细致地进行释法说理,劝说双方当事人换位思考、以和为贵、和气生财,并努力寻找双方利益的契合点,积极促使双方重拾信任……。经过多次调解,在法官和区政府有关部门领导的见证下,双方终于握手言和达成和解协议并分别撤回了起诉,使矿山恢复了生产,促成了两个公司“双赢”的最佳效果。(吉林省白山市江源林区基层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