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法制传媒网:(王环宇)“我要上诉,我还要继续告,这事不能就这么算完了”。寒冷的冬日,吉林省抚松林区基层法院诉讼服务中心响起一道急躁的声音,原来是家住吉林省白山市抚松县露水河镇的张某不服判决结果,在家人的陪同下正情绪激动地表示要上诉呢。
原告张某在被告柴某和李某承包的林班打更,柴某一直未支付其劳动报酬。法官综合案情审理后,判决柴某和李某按照吉林省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支付张某工资。张某认为柴某和李某给付工资未达到其诉求,对判决不服,表示要上诉。见此,办案法官耐心细致向张某及其家属释明为什么这样判,问题讲得清清楚楚,案子判得明明白白,张某心理的疙瘩解开了,他心服口服地表示不再上诉。
这是抚松林区基层法院运用“判后答疑+释法说理”模式,成功让“上诉”变“息诉”的一个鲜活案例。为了避免“一案结多案生”的情形发生,抚松林区基层法院狠抓息诉服判工作,致力于实质性化解纠纷,不断提高审判质效,有利推动法院审判工作的高质量发展。(吉林省抚松林区基层法院诉讼服务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