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法制传媒网:(贾春婷)春节将至,为持续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增强全院干警的廉洁自律意识和拒腐防变能力,营造风清气正的节日氛围,珲春林区基层法院纪检组对节日期间可能出现的各类违纪违法问题进行集体廉政提醒,强调引以为戒,警钟长鸣,严防节日期间“四风”问题反弹回潮,守好节日“廉洁关”。不得通过公款购买、赠送或发放礼品、礼金、有价证券等节礼,不得违规收受礼品礼金,包括通过网购、电子礼品卡、电子红包等衍生工具收送礼品礼金。
严禁违规使用公款
不得用公款进行旅游、吃喝、宴请等活动,不得违规发放津贴、补贴、奖金和实物。
严禁公车私用
不得公车私用、私车公养,或私借车辆使用、转嫁相关费用等。
严禁参与违纪违法活动
不得参与赌博、酒驾、醉驾、黄赌毒、封建迷信等违法违纪活动。
严禁违反工作纪律
节日期间要加强安全和保密意识,对重要情况要第一时间请示报告并及时稳妥处置。(吉林珲春林区基层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