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法制传媒网:(张小燕)为进一步优化行政审批服务,规范放射诊疗建设项目卫生审查管理有关工作,减轻医疗机构和放射卫生技术服务机构的负担,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放射诊疗管理规定》《放射诊疗许可证发放管理程序》《放射诊疗建设项目卫生审查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和文件规定,新疆阿克苏对医疗机构建设项目放射性职业病防护设施竣工验收、放射源诊疗技术和医用辐射机构许可等部分政务服务事项进行了优化。
一是“医疗机构建设项目放射性职业病防护设施竣工验收”与“放射源诊疗技术和医用辐射机构许可”两项政务服务事项可一次申请,同步办理。实施一次申请的,对“放射源诊疗技术和医用辐射机构许可”涉及的申请材料“放射诊疗建设项目竣工验收合格证明文件”实施容缺受理,通过内部共享方式获取。
二是医疗机构已取得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发放的《放射诊疗许可证》,需新增放射性危害一般类放射诊疗建设项目事项的,按照属地化管理原则,向地(州、市)卫生健康行政部门申请放射性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审核和放射性职业病防护设施竣工验收,取得相应的批复后,向自治区卫生健康委申请变更行政许可事项。
优化营商环境是一项长期工程。面向未来,新疆阿克苏要进一步加强医疗机构和放射卫生技术服务机构的监管,规范医疗机构放射诊疗行为,同时强化放射卫生技术服务机构质量控制,督促机构落实主体责任,强化诚信建设,依法依规开展技术服务。(新疆阿克苏地区卫健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