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特推: 吉林敦化法院:法院发出“禁止令”,筑牢药品“安全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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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不向我走来,我便向山走去

浏览: 来源:山东法制传媒网
  山东法制传媒网:(王德福)在司法的天平上,每一桩案件都承载着公平与正义的重任。近日,吉林省敦化林区基层法院受理了一起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案件,因当事人行动不便,承办法官跨越200多公里,开启一场暖心的上门庭审,使案件得到了圆满解决。
 
  10多年前,居住在敦化市大石头镇的田某,在肖某手中购买了一间平房,时至今日双方仍未办理过户手续。近期,田某想办理过户手续,当再次找到肖某时,肖某拒不配合田某办理过户手续,田某无奈之下诉至敦化林区基层法院,要求肖某履行协助办理过户义务。
 
  承办法官,在初步掌握案件情况后,立即与双方当事人进行沟通,深入了解案件情况及双方对协助办理过户的想法和态度。得知肖某因年龄上涨,需要前往珲春市,去儿女身边居住,便将位于大石头镇的一处平房卖给了田某,后因多重原因没有办理过户手续,肖某又因病无法行动,走路需要他人搀扶,且听力严重下降,需要定期去医院进行治疗,无法从珲春回到远在219.22公里之外的敦化市协助配合过户,但肖某表示同意协助办理过户,可以让办理过户的工作人员给他打电话,在电话中予以说明其同意过户。当得知田某将其起诉至法院的时候,老人委屈的像个孩子,电话中他说道:“法官,你说这事儿怎么就弄到法院了呢,我这辈子都是守法的农民,我同意他去过户,但我现住卧床,不能行走,没法回敦化,开庭我也去不了,现在每周都要去医院.......”
 
  为了让法律的关怀穿透山高水远,承办法官毅然决定跨越200多公里,前往肖某家,开展一场庄重而不失温情的庭审。
 
  便于次日早7点,承办法官与书记员带着便携式庭审设备,风尘仆仆的奔赴珲春市,经过数小时的颠簸,终于抵达肖某住所。在条件有限的房间内,采取网络视频形式开展庭审,庭审中承办法官耐心倾听了肖某及其家属的意见,详细释明了相关法律规定以及双方的权利义务,努力寻找双方都能接受的解决方案。
 
  调解过程中,承办法官不仅展现了专业素养,更体现了人文关怀。她不厌其烦地用心用情的解答着当事人的每一个疑问,原本对法律程序感到迷茫、无助甚至是惧怕的肖某,感受到了司法的温度。最终,在承办法官的主持下,肖某及其亲属与田某达成调解协议,田某的权益得到了妥善保护,肖某的实际困难也得到了解决。
 
  通过承办法官的努力,一起跨越200多公里的纠纷得到了圆满解决,法律尊严和司法温情得以在最需要的地方绽放光芒。在今后的工作中,在司法为民的道路上,敦化林区基层法院的每位法官将继续争做一道亮丽的“司法”风景线,用实际行动守护公平与正义。(吉林省敦化林区基层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