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法制传媒网:(李晴 李岩峰)“我们结婚以后有了太多的争吵,确实是没办法在一起了,感谢法官让我们能够以这种和平的方式分开,这对于我们双方来说都是最好的结局。”
近日,吉林省和龙林区基层法院调解了一起离婚纠纷案件,承办法官巧以“婚纱照”为切入点,化解矛盾,实现案结事了。
2013年原告小夏与被告小王登记结婚,婚后初期感情尚可。日子久了,双方因家庭琐事争吵不断,且每次争吵都没有得到很好的处理,久而久之,小夏心存怨念。一如既往的家庭矛盾和小王的依然故我,终于压垮了小夏对婚姻最后的耐心,她积怨已久的情绪爆发,毅然向法院递交了离婚诉状……
承办法官收案后立即与双方当事人取得联系,询问双方的真实想法,寻找促成和好的契机,但很快察觉到双方之间的矛盾并不是三两句就能说清的。考虑到案件情况,承办法官认为该案以判决了事可能会进一步加剧双方矛盾,应结合法理和情理促使双方以和平方式真正化解冲突。在此情形下,法官上门组织双方调解。
一进门,映入眼帘的是悬挂在墙上的婚纱照,当初的甜蜜时刻仿佛就在眼前。转头望着剑拔弩张的二人,又将法官拉回了现实。法官决定以“婚纱照”为切入点,引导双方回顾共同走过的日子,化解矛盾,解决问题。
调解刚开始,现场就充满了火药味。于是法官采取“背对背”调解方式,询问小夏结婚初期的事情,引导她回忆拍摄婚纱照时恩爱的画面。又单独与小王沟通,引导他讲述婚姻初期的生活日常。通过法官耐心细致地倾听与沟通,双方当事人的情绪从愤怒、抵触逐渐趋于缓和。
双方冷静下来后,法官再次组织“面对面”调解。调解过程中,法官先是采用拉家常的方式,营造一个温馨、平和的氛围,让双方能够放下防备,坦诚相待,充分表达各自目前对婚姻的态度及生活中存在的问题与矛盾。在双方当事人充分表达完自己的意见和诉求之后,逐步引导双方回顾共同走过的日子,唤醒彼此心中的温情与责任。同时,针对双方的主要分歧,运用专业的法律知识,结合情感疏导,引导双方换位思考、相互体谅。最终,双方打开心结,就离婚和夫妻共同财产处置问题达成一致意见,形成了调解协议。
该起离婚纠纷案件的圆满化解,既缓解了双方当事人的对立情绪,又妥善处置了夫妻共同财产,真正实现了案结、事了、人和,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今后,和龙林区基层法院也将继续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积极践行司法为民便民理念,充分发挥审判能动性,不断提升司法服务能力水平。大力开展巡回审理工作、加大普法宣传力度,主动融入基层社会治理,为群众提供“家门口”的司法服务,用实际行动践行司法为民、公正司法。(吉林省和龙林区基层法院综合审判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