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法制传媒网:(李军委)近日,陕西省兴平法院综合审判庭法官李建锋秉承“如我在诉”理念,耐心辩法析理,成功调解一起买卖合同纠纷案件,切实为企业纾困解难。
2021年5月,宝鸡某某玻璃工贸有限公司与陕西某某科技有限公司签订《购销合同》,约定宝鸡某某玻璃工贸有限公司购买陕西某某科技有限公司镀膜玻璃768.01平方米,总价3.9万余元。若一方违约,每日承担合同总金额3%的违约金。宝鸡某某玻璃工贸有限公司支付全部货款后,陕西某某科技有限公司有553.68平方米的玻璃未供应。宝鸡某某玻璃工贸有限公司多次催促,陕西某某科技有限公司未给合理解释,且拒不履行交货义务。陕西某某科技有限公司严重违约,合同无法继续履行。宝鸡某某玻璃工贸有限公司将陕西某某科技有限公司起诉至兴平法院,请求判决解除合同、返还货款、承担违约责任等。
受理案件后,李建锋法官及时查明案件事实、争议焦点等,与双方当事人深入沟通交流后,积极组织调解。李建锋法官针对争议焦点,以双方当事有长期合作、互利互惠为切入点,分析利害关系,耐心释法说理,引导双方当事人换位思考、互谅互让。最终双方当事人消除分歧,达成一致意见,陕西某某科技有限公司用玻璃顶账1.4万余元,剩余货款1万余元,在2024年10月31日前返还。至此,该案得以圆满解决。(陕西兴平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