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特推: 灵活就业人员咨询社保的正规渠道有哪些?
搜索:
您的位置: 主页 > 民生 > » 正文

工龄10年,入职新单位不足1年,能否在新单位享受当年年休假?

浏览: 来源:山东法制传媒网
  工龄10年,入职新单位不足1年,能否在新单位享受当年年休假?
  
  《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第二条规定: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等单位的职工连续工作1年以上的,享受带薪年休假。
  
  《国务院法制办对关于〈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有关问题的请示的复函》(国法秘政函[2009]5号)进一步对休假条件进行明确:《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第二条规定的“职工连续工作1年以上”,没有限定必须是同一单位,因此,既包括职工在同一单位连续工作1年以上的情形,也包括职工在不同单位连续工作1年以上的情形。
  
  (作者:山东省济宁市汶上县人社局 马衍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