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法制传媒网:(徐丽娜)在司法效率与公正并重的新时代背景下,吉林省汪清林区基层法院再次展现了其在处理轻微刑事案件中的高效与严谨,通过刑事速裁程序,快速审结了一起盗窃刑事案件,向公众传递了法治社会的坚定步伐和司法为民的温暖情怀。
【案情回顾】
案件中,被告人梁某于2024年7月翻墙进入到某废品收购站,趁无人之机,非法进入居住场所,盗走屋内51斤铜,非法获利1430元。案发后,公安机关迅速行动,通过监控视频等技术手段锁定嫌疑人,并在短时间内将梁某抓获归案。
随着法槌的落下,庭审正式开始。公诉人起身,声音清晰有力:“审判长、审判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及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被告人梁某涉嫌盗窃罪一案,事实清楚,证据链条完整,且被告人已签署认罪认罚具结书,我代表检察机关建议本案适用刑事速裁程序进行审理。”
法官点头示意,随后转向被告人梁某:“被告人梁某,你是否清楚自己的权利与义务?对公诉机关指控的犯罪事实和罪名是否有异议?是否同意适用刑事速裁程序审理本案?”
梁某低头沉思片刻后,回答道:“法官,我清楚自己的权利与义务,对公诉机关指控的犯罪事实和罪名没有异议,我愿意认罪认罚,并同意适用刑事速裁程序审理。”
在确认被告人梁某的意愿后,法庭迅速进入审理阶段。法官简要回顾了案件事实,核对了相关证据,并听取了被告人的意见。随后,当庭宣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及相关规定,被告人梁某犯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6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1600元。”
宣判后,法官从案件出发,对被告人进行了语重心长的教育:“被告人,你之前多次实施盗窃犯罪,未能深刻反省前罪教训、法律意识淡薄,通过此次庭审,希望你能够认识到自己的错误,深刻反省,认真接受教育改造。同时,希望你能够珍惜这次改过自新的机会,知法、守法、懂法,以实际行动证明自己的改变。”
此次刑事速裁案件的快速办理,不仅体现了汪清林区基层法院在提升司法效率方面的积极探索和不懈努力,也彰显了我国司法制度在保障人权、促进公正方面的显著进步。下一步,汪清林区基层法院将继续秉持司法为民的宗旨,不断优化审判流程,提高审判质效,为人民群众提供更加优质、高效的司法服务。(吉林省汪清林区基层法院刑事审判团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