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法制传媒网:(杨军)近日,吉林省江源林区基层法院审结了一起家庭内部产生的借贷纠纷,虽然被告在庭审中一再表示自已经济困难拿不出那么多钱,但在法宫的耐心调解和亲情的动容之下,最终还是同意以分期的形式偿还全部欠款。
原、被告是母子关系,2010年,被告曾因自家房子装修和孩子生病,分两次向原告借款共计7万元,由于双方是母子,原告当时并没有要求对方留下欠条等借款凭证,也没有约定何时偿还,但如今被告的父亲生病在床,需要用钱,而被告却迟迟不愿拿出这笔钱,无奈之下只得来到法院,希望将7万借款要回。庭审中被告表示,确实向母亲要过这7万块钱,虽然当时没有说是借款,但如今父亲生病在床,即便没有借钱这件事,自己出钱也是应该的,但是自己的收入并不可观,除去正常开支几乎没有剩余,只能每月向母亲偿还500元。在被告的陈述中承办法官感受到其并非没有偿还欠款的意愿,但是每月500元显然不足以支撑其父亲的医疗费用,于是从法理和亲情两个角度入手,动之以情,晓之以理,希望被告能够再想想办法,帮父母度过难关,最终在法官的开导和对亲情的考量下,被告最终同意先行偿还3万元,剩余4万再通过每月500元的形式分期偿还,此方案也得到了原告的认可。
亲情是贯穿我们一生的重要情感,也是支撑我们渡过一次次难关的关键,本案中母子虽在生活的无奈中走到了法庭,但是仍然能够从细节中感受到双方对亲情的重视,调解的达成不仅是一个案件的了结,也是双方亲情的认证。(吉林省江源林区基层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