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法制传媒网:吉林省江源林区基层法院湾沟人民法庭始终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将非诉机制挺在前面,从诉源治理入手,能动履职化解矛盾纠纷。近日,这个法庭庭长孙义军带领干警深入纠纷地,现场调处了三件租赁合同纠纷,提升了诉源治理效能,促进了社会和谐稳定,收到了较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2023年12月,吉林省白山市江源区某投资管理集团有限公司与当地三位居民分别签订了为期一年的租赁这个公司管理的某废弃粮库的3个库房和2块场地合同。今年6月,因政府规划调整,此3个库房和2块场地均在“吉林省历史遗留废弃矿山生态修复示范工程项目”建设范围内,为不影响工程规划施工,这个公司于6月12日和7月22日先后两次通知三人解除正在履行的合同,立即腾迁出车库和场地,但三人拒不腾迁,无奈,这个投资管理公司管理人员和委托的律师来到辖区湾沟人民法庭寻求法律帮助。
为从源头上化解矛盾纠纷,不影响废弃矿山生态修复示范工程项目建设进度,维护当事人利益,湾沟法庭庭长孙义军在简单了解案情后,立即带领干警驱车50里来到纠纷发生地松树镇进行实地调查并现场进行调解,当场倾听了双方当事人的诉求和解决问题的意见,向三个承租人宣讲了关于“吉林省历史遗留废弃矿山生态修复示范工程”的国家政策和相关法规,详细说明了解除租赁合同是因为政府推进的工程项目开始用地,针对三人实际存在的库房内有大量回收到的废铁和一个正在使用的地磅以及2块场地上存放的煤炭而导致腾迁困难问题,孙庭长一行与双方当事人进行了深入的沟通和协商。经过一个上午的释法明理答疑解惑,最终,三方达成了终止租赁合同协议,三人将在两个月的时间内将货物和煤炭全部运走腾迁出租赁的车库和场地,某投资管理集团有限公司返还剩余租金。至此,三件租赁合同矛盾纠纷得以圆满解决。
三件租赁合同矛盾纠纷的成功调处,即及时从源头上化解了双方的争议,为当事人减少了诉累,确保了当地重点工程项目建设,又充分体现了湾沟人民法庭“如我在诉”的司法理念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得到了三方当事人和当地干部群众的的一致好评。
下一步,江源林区基层法院湾沟人民法庭将进一步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积极推进“源头预防为先,非诉机制挺前,法院裁判终局”为核心的诉源治理新实践,进一步提升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努力为社会经济健康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提供有力司法服务和保障。(战殿有 张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