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法制传媒网:(李军委)近日,陕西省兴平法院东城法庭法官成功调解一起保险人代位求偿权纠纷案件,高效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真正做到为民解忧、为民纾困。
2023年10月,田某某驾车在西安市霸浦六路与王某某、江某某驾驶的车辆碰撞,造成交通事故。经交警认定,田某某负全部责任。田某某的车辆在某某天平财产保险有限公司陕西分公司空港新城支公司投保交强险。事故发生后,田某某未赔偿王某某的车辆维修费4.9万元。某某天平财产保险有限公司陕西分公司空港新城支公司依据被保险人申请及保险合同约定,代位赔偿损失4.9万元。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某某天平财产保险有限公司陕西分公司空港新城支公司就赔偿金取得代位求偿权,数次协商无果后,将田某某起诉至兴平法院,依法维护公司合法权益。
案件受理后,承办法官仔细查看卷宗,认为案件事实清楚,权利义务明确,有调解结案可能。在第一时间联系被告田某某,逐条解读相关法律法规,再三说明拒绝赔偿承担的法律后果。在详细交流沟通后,被告田某某表示对案件事实无异议,但当前自己家中经济困难,希望某某天平财产保险有限公司陕西分公司空港新城支公司能够降低赔偿款的数额。掌握被告田某某的意愿后,承办法官立即通过电话联系某某天平财产保险有限公司陕西分公司空港新城支公司,告知田某某的意愿和实际困难。某某天平财产保险有限公司陕西分公司空港新城支公司理解田某某的家庭困难,同意做出让步。最终,在承办法官的主持下,双方自愿达成调解协议,田某某现场赔偿某某天平财产保险有限公司陕西分公司空港新城支公司4.5万元,纠纷得以妥善化解。(陕西兴平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