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置帮教有温度 排忧解难暖人心
——贵州庆云司法所成功调解安置帮教人员亲属遭遇人身损害赔偿纠纷
山东法制传媒网:(梁晋武)近日,贵州省庆云司法局庆云司法所成功调解安置帮教人员之子在校园发生一起人身损害赔偿纠纷,受害方系一位今年4月份刑满释放安置帮教人员之子,经过司法所人员的不懈努力,双方监护人达成一致调解协议,最终事情得到妥善解决。
7月9日,课间休息时,石某江和石某理在庆云镇安肯小学操场追逐,石某江突然把石某理推到在地,导致石某理两颗门牙断裂,双方私底下协商多次未果,因赔偿问题发生纠纷。8月22日,司法所工作人员接到安置帮教人员石某辉诉求后,迅速与派出所一同前往受害方家了解情况,得知对方家长在广东务工,并及时电话联系,要求对方家长近期回家一趟,与双方家属约定在8月30日调解。
在调解过程中,因安置帮教人员思想情绪大,司法所采用了“背对背”的调解方式,分别与双方进行沟通,以避免直接对抗,从而更容易找到双方都能接受的解决方案。通过动之以情、晓之以理的方式,引导双方相互体谅,产生共情,最终促成了一个既符合法理又不失情理的调解结果。通过从人情和法理方面向双方当事人说明责任承担原则,引导双方从实事求是、互相体谅的角度解决纠纷。通过调解员耐心细致的调解,促使双方消除抵触情绪,石某江家长愿意赔偿受害方20000元,最终在自愿平等的基础上达成赔偿协议。
刑满释放人员安置帮教工作是做好基层社会治理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预防和减少重新违法犯罪的现实需要。庆云司法所将始终秉持“安置一人、稳定一家、平安一方”的工作理念,坚持在安置帮教一线用心用情、精准发力,不断提升安置帮教工作质量,助力刑满释放人员顺利回归社会。(贵州省从江县司法局庆云司法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