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法制传媒网:(孙忠煜 赵珩)近日,两位满脸愁容的当事人,急匆匆地来到江源林区基层法院诉讼服务中心立案窗口,其中一人刘某手上还缠着绑带。原来,刘某是在某林场装车期间,因田某雇佣的人装车违规操作,钩机一次性抓多根木材装车,其中一根木材滑落,将刘某右小指砸成骨折,住院治疗15天。事发后,田某连面也不见,也不拿钱给刘某治疗。在得知田某承包的木材装运费,林场将予以结算这一情况后,刘某和朋友匆匆来到法院,要求诉前保全。
立案法官在得知这一情况后,迅速开启立案“绿色通道”,当日核实、立案,当日作出裁定、送达、执行,并派出法官赶赴林场对被田某在林场的承包费8万元予以冻结。事后,刘某紧紧握住法官的手,激动地说“太感谢你们法院了,如果不是你们法院及时冻结承包费,我后续继续治疗的费用将没有着落,真是为老百姓办实事解难题啊……”。
保全是民事诉讼中一项非常重要的诉讼制度,它通过保障判决的顺利执行、避免当事人转移财产以及促进诉讼和解与调解等方式结案,减少当事人诉讼时间成本,有效地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确保法律的严肃性和权威性。(吉林省江源林区基层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