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法制传媒网:(张艺)夏日炎炎,难挡执行决心。为全力兑现当事人胜诉权益,严厉打击逃避、抗拒执行行为,近日,白山市江源区人民法院办公楼前执行干警斗志昂扬,迅速集结,依据行动实施方案奔赴执行现场,开展集中执行行动。
白山某贸易有限公司与白山某纸业有限公司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白山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立案执行。在执行过程中,白山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对白山某纸业有限公司名下的抵押财产6宗土地使用权、11处有证房产及地上附属物进行评估拍卖,因无人买受,该标的物二次流拍,流拍价为5410万余元,申请执行人申请以物抵债接收流拍的标的物。因江源区法院为该抵押标的物的首封法院,由白山市中级人民法院移送至江源区法院执行。江源区法院执行局立案后,依法作出了以物抵债裁定,并送达了双方当事人,在相关产权部门办理了过户手续,到涉案厂房进行实际交付。
该案在实际交付后,申请执行人提出该抵债的财产至今未能实际管控。因被执行人白山市某纸业有限公司拖欠工人工资及社会保险费,因此公司工人及部分集团下属其他公司员工将公司大门封堵,拒绝申请执行人使用抵债的6宗土地使用权、11处有证房产及地上附属物。
在执行过程中,执行干警严格按照法定程序文明规范执法,灵活运用各种执行措施, 同时充分注重文明善意执法,向封堵公司大门的工人进行释法明理,教育劝解,督促工人及部门公司员工尽快配合执行干警,确保申请执行人抵债的财产得到实际交付。最终,工人放弃对公司的围堵,申请执行人抵债财产得到实际交付,保障了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
夏日气息正浓,执行干警将继续坚守执行一线,铆足干劲,奔赴在每一个执行“战场”的路上,让人民群众感受到公平正义就在身边。(吉林白山市江源区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