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法制传媒网:(周崎雅)公正司法是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临江林区基层法院坚持新时代“枫桥经验”,立足人民法院的职责定位,发挥审判职能作用,坚持能动履职,充分运用司法服务职能为基层治理“把脉开方”,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切实以“审判之力”助推司法为民宗旨的践行。
一、坚持能动履职,诉源治理化纷争
临江林区基层法院强化司法实践,深化诉源治理,推动纠纷处理模式从事后处理向源头防控转变,深入推进“法官进网格”工作落地落实,全面对接辖区96个网格,以“三官一律”进网格为切入点,常态化认领普法宣传、纠纷化解等司法服务。围绕“三治融合”,大力推动“无讼村屯”、“无讼林场”创建。以自治为基础,充分发挥自治章程、村规民约在乡村基层治理中的独特功能;以德治为支撑,邀请村支两委干部、乡贤等威望人士参与纠纷调解工作;以法治为保障,设立“法官调解室”,成立“百姓说事点”,设立8处法官调解工作室、法官说法点,组建由法官为主导的“法官+法院调解员+人民调解员”协同联动的诉调团队,推动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前端化解。
二、践行如我在诉,忠诚履职暖民心
打造文明窗口,落实“首问负责制”。即第一接待人为第一责任人,负责协助当事人完成全部立案程序,符合立案条件的,及时登记立案,材料不符合要求的做好一次性告知,让当事人“少跑路”。选配优秀的青年党员干警和积极分子充实立案窗口队伍,设立党员先锋岗,践行党员亮身份、服务亮承诺。为老、弱、病、残、孕、军等特殊群体开设“绿色通道”,用主动周到、专业热情的服务为群众提供高质量的诉讼服务,实现立案服务无死角;同时优化巡回审判,主动延伸司法服务,将“坐堂办案”变为“上门开庭”;创新司法宣传,根据基层实际需要精准投送司法服务,通过送法下乡、普法入企、普法入校等形式,持续增强“审理一案,教育一片”效果。
三、延伸审判服务,案结事了人更和
推动便民举措走深走实,建立“承办法官责任制”。判后做好释法明理工作,信访做好接待息访工作,提升初信初访化解质效。通过裁判文书说理、判后答疑、司法释明、调判结合等方式,由案件承办法官负责就答疑主体、答疑范围、答疑方式等方面进行主动释明,消除当事人疑惑,便于当事人理解、自动履行判决内容,做深做实“有信必复”工作。将领导包案、公开听证、院长来信办理机制与“有信必复”工作有机结合,加强和改进信访实质性化解工作,围绕领导干部开门接访、进门约访,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进一步促进实质解纷、案结事了、政通人和,不断稳固审判质效高水平运行基础。
临江林区基层法院今后还将不断提升司法审判能力,及时解决人民群众反映的急难愁盼问题,以“小切口”推动司法为民“深发力”,推动基层治理高质量发展。(吉林临江林区基层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