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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通化市二道江区人民法院:巧调解、快履行,当场给付赔偿款!

浏览: 来源:山东法制传媒网
  山东法制传媒网:(杨蕾)近日,通化市二道江区人民法院民事审判庭成功调解一起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件,当事人解某与李某、保险公司就赔偿问题达成了调解,李某当场给付赔偿款,双方握手言和,纠纷得以圆满解决。
 
  基本案情
 
  李某驾驶车辆,追尾解某驾驶的出租车,造成两车损坏。经交警部门认定,李某负事故全部责任,解某无责任。因解某驾驶的车辆为营运车辆,车辆维修期间产生停运损失,要求李某及保险公司赔偿。
 
  庭前,法官释法明理,解某与李某均表示在事故发生后没有进行有效沟通,双方置气才引发了本次的诉讼。经过法官耐心调解,最终双方达成一致意见,李某赔偿解某车辆停运损失,并当场给付完毕。
 
  接下来,二道江区法院将继续注重矛盾纠纷源头化解、多元化解,在审判实践中不断总结调解经验,提高司法效率,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吉林通化市二道江区人民法院)